宁夏正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贺兰分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海德家园停车场收费的申请》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宁价费发〔2018〕1号)的规定,为了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停车场秩序,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收费行为,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经交警、土地部门的核准,现研究批复如下:
一、正丰海德家园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正丰海德家园地上停车场(德胜工业园区大连路以北,唐徕渠以东)的收费标准:执行任务的军警、救护、救灾、抢险、殡仪、邮递、环卫维修用车不收费,其他车辆半小时之内免收费。业主按照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中小型汽车白天2元/4小时以内,3元/4小时以上,20点到次日早8点5元/次。跨时段停放,其中夜间时段停放两小时内的收取3元,两小时以上按夜间时段计次收费,停放超12小时以上的累加两个时段收费,昼夜停放最高收费8元,标准详见附表。
(二)正丰海德家园地下停车场收费: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结合实际建设成本,决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标准由你单位自主决定,对外公示后进行收费。执行任务的军警、救护、救灾、抢险、殡仪、邮递、环卫维修用车不收费,其他车辆十五分钟之内免收费。
二、收费公示及监督
你单位在收费前须进行明码标价,制作公示牌,做到合规收费、文明收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发改、交通、土地、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2019年12月5日起执行。
附件:正丰海德家园地上停车场收费标准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