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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期间政府调控补贴肉销售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07/2020-0047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2-29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价格收费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调控补贴

广大居民:

为稳定元旦期间市场鲜牛羊肉和鲜猪肉价格,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2〕39号)和《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兰县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贺政发20125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元旦期间市场销售的鲜牛羊肉和鲜猪肉实行临时价格调控措施。

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日在宁夏聚佰家商贸有限公司双宝菜篮子超市(贺兰县安鑫花园东门对面)、贺兰县新百生活超市(居安街西路与欣兰街交叉口)、贺兰县德胜百鲜园生活超市(大连路和花园街交叉处派胜金溪里一期S-5幢101号房)、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贺兰太阳城店(贺兰县南环路南侧望都太阳城超市一幢)。(贺兰太阳城)、新百超市景博学校店(贺兰县沙海路与虹桥路交叉口西侧苏荷阳光西区一层二层)实施鲜牛羊肉和鲜猪肉定点价格调控限量销售政策,销售点销售的鲜牛羊肉和鲜猪肉在低于市场价格5%的基础上再降价6元/公斤,每人每样限购5公斤,欢迎广大群众到销售点选购。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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