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各主管部门:
现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021〕9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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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122-107/2021-00157 | 文 号 | 贺发改通〔2021〕4号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发改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价格收费 |
所属"五公开" | 决策公开,服务公开 | 关 键 词 | 不合理收费 |
贺兰县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各主管部门:
现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021〕9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