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福寿殡仪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六稳”“六保”和减税降费政策,根据我县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殡仪馆业务运行情况,决定对原下发的《关于调整贺兰县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贺经改发〔2010〕234号)文件中部分收费项目标准,参考《银川市殡仪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予以明确和降低。具体项目标准如下:
一、明确抬尸费的收费分类范围
抬尸费分为馆内抬尸费和馆外抬尸费,馆外抬尸费仍按原来贺经改发〔2010〕234号文件执行,馆内抬尸费为每尸50元/次。
二、降低“吊唁小厅”和“租用解剖室”收费标准
1.“吊唁小厅”收费标准由原来的600元/次降为300元/次。
2.“租用解剖室”收费标准由原来的300元/次降为100元/次。
三、其他项目标准仍按《关于调整贺兰县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贺经改发〔2010〕234号)文件执行。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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