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佳嘉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设立碧水云天小区外围停车场收费批复的申请》已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价费发〔2018〕1号)文件规定,为了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停车场秩序,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收费行为,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经交警、自然资源部门的核准,现研究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
碧水云天小区外围停车场(停车场地处东至和平街、北至金河大道、西至碧水云天小区营业房、南至金京公路,规划车位共计292个)。收费标准:中小型汽车白天4小时以内每辆每次2元,4小时以上每辆每次3元,夜间20时到次日早8时每辆每次5元。跨时段停放,其中夜间时段停放2小时内的收取3元,2小时以上按夜间时段计次收费,停放超12小时以上的累加两个时段收费,昼夜停放最高收费8元。包月、包年或长期停放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执行任务的军警、救护、救灾、抢险、殡仪、邮递、环卫维修用车不收费,对贴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机动车、残疾人本人驾驶在各类非住宅小区内停车场停车,可享受免费3小时优惠,其他车辆半小时之内免收费;权属归业主所有的,业主按照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及事项详见附件。
二、收费公示及监督
你单位在收费前须进行明码标价,制作公示牌,做到合规收费、文明收费、化解矛盾风险。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12315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发改、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2024年8月22日起执行。
附件:碧水云天小区外围停车场收费标准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