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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兰县立岗镇兰丰村鲈鱼育苗养殖池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4258/2024-00008 文 号 贺发改复〔2023〕213号 发布日期 2023-11-1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建设项目
关 键 词 批复

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立岗镇人民政府关于贺兰县立岗镇兰丰村鲈鱼育苗养殖池建设项目(二期)立项的函》(立政函〔2023〕206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311-640122-20-01-981411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立岗镇兰丰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新建鲈鱼养鱼池大棚1座,建筑面积:1038.5平方米,建筑高度3.75m,棚内建设:直径6m、水深1.5m、水体量45m³的养鱼池10 个;直径3m、水深 1.5m、水体量 9.6m³的养鱼池6 个。

(2)养鱼大棚内配套设施设备包含:增氧设备、大棚水质处理系统、发电机、液氧槽、智能监控设备、水质自动测定仪、空气能热泵、氧气瓶等配套设施设备。

、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600.4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期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00.45万元,二期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00万元。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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