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立岗镇渔业养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立项的函》(立政函〔2025〕16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501-640122-20-01-369063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立岗镇兰丰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主体建设:场地平整8913平方米,新建养殖车间2864.33平方米,新建生产配辅用房318.28平方米。
2、外网工程:新建混凝土道路2280平方米,新建碎石道路1084平方米,外网供电1项,外网给排水1项,铁艺围墙380米,电动伸缩门1项,入口标识1项,铁艺门(含门柱)2扇,太阳能高杆灯10盏。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878.6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第一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5%,企业自筹资金78.66万元,剩余部分拟用其他乡村振兴资金予以保障。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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