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习岗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立项的函》(习政函〔2025〕2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501-640122-04-01-114095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习岗镇黎明村、五星村、和平村、德胜村、新平村、红旗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黎明村五社、十四社渠道砌护项目:翻建U80渠道,总长2516米;新建U50渠道,总长2587米,并配套渠道建筑物。
2.五星村一社道路翻修硬化项目:五星村一社翻修硬化道路3204平方米。
3.和平村七、八、九社道路翻修硬化项目:翻修硬化和平村七、八、九社道路4条,总面积3584平方米,并配套混凝土道牙、蒸发池、排水管网等附属设施。
4.德胜村八社道路硬化及井盖维修项目:翻修硬化德胜村八社道路,面积共计1020平方米,翻修排水管网1075米,并配套检查井、地面破除恢复等内容。
5.新平村六社道路硬化及桥面扩宽维修项目:对新平村六社道路进行硬化,面积1126平方米;桥面进行扩宽,小叶渠桥板维修更换配套建筑物。
6.红旗村五社、六社渠道砌护和道路硬化项目:翻建砌护U50渠道9条,总长3852米,配套渠道建筑物;硬化道路1条,面积1320平方米。
7.新平村九社道路硬化及桥梁建设项目:对新平村九社道路进行硬化,硬化面积1321平方米。新建桥梁一座,配套护栏等设施。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5年2月至2025年10月。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5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