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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二期居安路)109国道-银新干沟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4258/2025-00291 文 号 贺发改复〔2025〕36号 发布日期 2025-02-2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建设项目
关 键 词 批复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二期居安路)109国道-银新干沟初步设计立项的函》(贺建函〔2025〕1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410-640122-17-01-969172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居安路109国道-银新干沟。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改造道路长度约2773.8m。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给水主管道1720m,管径为DN3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新建雨水主管道2719m,管径为d800-d1500,管材为预应力混凝土Ⅱ级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改造污水主管道2700m,管径为d800,管材为预应力混凝土Ⅱ级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新建再生水主管道2725m,管径dn315,管材为聚乙烯给水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包含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拆除及恢复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拆除及恢复工程等内容。

、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5年5月至2026年8月。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11810.5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支持方向的70%,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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