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贺兰县全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政函〔2026〕2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602-640122-20-01-148381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常信乡谭渠村、四十里店村、团结村。具体建设地点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为准。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谭渠片区:
新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棚3栋,循环水育苗大棚1栋,附属生产用房1栋,源水池1座,场地硬化6234平方米,购置循环水养殖设备系统5套,配套建设场区水暖电热气供应以及道路等其他附属设施。
2.四十里店片区:
建设养殖大棚1栋,养殖温室4栋,配套养殖设备并建设水、电等基础设施。
3.团结片区:
新建智能化控制中心1栋、冷库1座、智慧化繁育大棚3座并配套养殖设备3套;土方及鱼池砌护21万余平方米,安装散料、增氧机及储氧罐设备等;砂砾路铺设9000平方米、场地硬化14307平方米,配套场地平整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
五、项目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12305.48万元,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专项债券资金9800万元,自筹资金2505.48万元。
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咨询部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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