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变更贺兰县洪广镇欣荣等村2026年特色旅居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经《关于贺兰县洪广镇欣荣等村2026年特色旅居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6〕29号)批复。原则同意对该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概算等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贺兰县洪广镇欣荣等村排污管网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2601-640122-04-01-918174
三、建设地点
贺兰县洪广镇欣荣村、洪广村、金沙村,具体建设地点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为准。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欣荣村:新建DN200PE管道9800m,其中拉管5650m,开挖3870m,新建DN110PE管道300m,配套潜水排污泵2台,控制柜1台,电磁流量计2台,配套穿第三排水沟拉管1处,穿典农河拉管1处,镇墩12座,排气补气阀井4座,污水检修井4座,穿公路拉管5处。
2.洪广村:新建DN300排水管310m,HDPE排水管De160PE900m,配套∅1100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13座,700X700方形户线检查井36座,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930㎡,模块化混凝土化粪池1座。
3.金沙村:新建DN300排水管350m,HDPE排水管De160PE400m,配套∅1100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20座,700x700方形户线检查井15座,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700㎡,模块化混凝土化粪池2座。
具体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文本为准。
五、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
六、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1025.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0万元,剩余225.46万元为村级自筹,劳务报酬发放总规模:327.93万元,占中央资金比例40.98%。
七、项目管理要求
1.加强务工组织。项目单位应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带动当地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保障工程质量前提下,优先采取人工劳作,尽可能使用当地劳动力,减少机械及专业施工队伍使用。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应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务对接机制,通过村民会议、广播、微信群、公告栏及入户宣传等方式,积极宣讲政策、发布岗位信息,动员群众参与。要对本地务工意愿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结合项目用工需求,联合施工单位采取“培训+上岗”模式,开展岗前技能与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务工群众就业能力。
2.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劳务报酬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40%,并争取进一步提高。中央资金须专款专用,严禁用于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建设,不得购置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固定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物资,也不得用于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支出。
3.合理确定务工人数。在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优先吸纳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农村脱贫人口、退役军人、防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就业,原则上每百万元中央资金带动务工人数不少于20人。合同条款中应约定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内容,并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人员信息、岗位、工资标准等事项。
4.严格资金档案管理。施工单位须按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编制发放表,经项目业主单位审核后,在乡、村两级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并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个人账户,并将发放台账、转账凭证等报县级发改部门备案。同时应做好项目全过程资料管理,包括公示记录、影像资料、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记录以及项目各阶段档案,以备核查。监理单位应将务工组织管理及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纳入工程监理重点内容。
5.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如确需变更,须及时书面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6.加强信息报送调度。请依据批复要求完善相关手续,落实资金后尽快组织开工,并做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信息填报工作,每月28日前更新项目建设进展。项目完工后由你单位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及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原《关于贺兰县洪广镇欣荣等村2026年特色旅居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6〕29号)同时作废。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