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贺兰县纪委监委大楼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贺建函〔2026〕6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604-640122-17-01-596536
二、项目名称
贺兰县纪委监委大楼维修改造项目。
三、建设地点
贺兰县光明西路与水园路西北角,贺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院内。具体建设地点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为准。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主要针对贺兰县纪委监委主楼、东楼及北楼进行改造,本次改造内容有:东楼及北楼更换屋面彩钢板及防水1793平方米,屋面天沟、女儿墙侧壁及顶部防水拆除与恢复376平方米,更换外窗115扇,外墙面恢复粉刷273平方米,内墙面恢复粉刷220平方米,室内窗台板拆除及恢复71平方米,更换外门2个;主楼更换消防水系统管道300米,更换蝶阀28个,更换室内消火栓20套,室外消防管道新增240米,新增消防阀门井8个,新增一体化消防水池及泵房1套,混凝土路面恢复1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文本为准。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6年6月至2026年9月。
六、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41.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8.76万元,其他费用15.81万元,预备费7.04万元,资金来源为按照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财政从2026年、2027年县级预算及统筹资金予以保障。
七、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