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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公安“四个加强” 规范涉案财物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2-02-2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整治涉案财物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近年来,贺兰县公安局不断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机制,强化民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意识,以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及时、监督检查到位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现了无一例违规扣押,有力提升了规范执法水平。

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定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宁夏公安机关办理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操作规程(试行)》《宁夏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共组织各类学习8次,教育引导民警强化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办案。

加强对涉案财物采取强制措施合理性审查。县局法制大队在审核案件时,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情况、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未出现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前或者行政案件受案之前对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涉案财物接收、保管、移交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扣押工作,严把涉案财物管理源头关。建立“扣押监督、账款分离”的管理模式,办案民警、法制员、内勤各负其责、相互监督。涉案财物集中保存到物证室,有专人进行涉案财物保管,设立出入库登记,建立相应台账。办案民警提取涉案财物后,24小时内将财物移交给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二是做好保管工作,严把涉案财物存放关。对县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和9个涉案财物保管室进行升级改造,接入可视化对讲系统,建立“专账管理、专柜保存”工作机制。所有涉案财物全部由内勤登记,集中统一保管,确保所有涉案财物出入库均进行详细清点,逐件登记,有交接双方共同核对签字的手续,确保涉案财物存放有序、管理规范,不发生损坏、遗失及擅自处理等问题。三是做好处理工作,严把涉案财物管理流程关。对依法应当没收、收缴、追缴的涉案财物,办案民警提出涉案财物初步处理意见,由法制员、部门领导根据案情,对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处理,避免了涉案财物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四是做好责任工作,严把涉案财物管理监督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涉案财物管理第一责任人,法制员和内勤为具体责任人,办案民警为直接责任人。实行法制员在案件审查时必查涉案财物,执法质量考核时必查涉案财物,日常检查时必查涉案财物的“三个必查”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监督。

加强涉案财物审核监督工作。县局法制大队在案件审核、个案核查、执法质量考评时,对涉案财物强制措施使用、处置流程和法律文书制作上传等情况一并进行严格审查,今年以来,全局累计审核、考评案件600余起,未发现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或者处理不合法、不适当的情形。执法管理中心在日常执法监督管理中,累计巡查执法办案场所800余次,未发现涉案财物管理存放不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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