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GTHY-2021-HW-065
项目名称:贺兰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冬季服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元):¥127,8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7,8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 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4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2.5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再次进入网页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继续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 12:00,下午 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272210110@qq.com邮箱回复领取或至宁夏广泰恒业传媒有限公司(贺兰县文昌路7号财税大楼后2楼)现场领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携带“本公告资格要求项”,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发送至1272210110@qq.com邮箱后,邮箱回复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料须清晰、可识别,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未按程序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广泰恒业传媒有限公司(贺兰县文昌路7号财税大楼后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公安局
地址:贺兰县光明西路
联系方式:张伟刚13995087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广泰恒业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贺兰县文昌路7号财税大楼后2楼
联系方式:田启智180095873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启智
电话:18009587372
宁夏广泰恒业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