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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建设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贺兰县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YC)002396

项目编号:GTHY-2023-HW-031

项目名称: 贺兰县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016600.00

最高限价(如有):30166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贺兰县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建设项目(一标段)

    其他视频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2941100.00


    贺兰县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建设采购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二标段)

    工程监理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75500.00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3016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交付期:合同约定;

    二标段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所监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规定时限完成验收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 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 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1]271 号文件政策,同等条件优先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6-13 22:09:00 2023-06-2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7-0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8600271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 1303 室。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人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 解密 。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获得帮助。 6.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贺兰县公安局地    址: 贺兰县光明西路7联系方式: 0951-8066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宁夏广泰恒业传媒有限公司地    址: 贺兰县文昌路7号财税大楼后2联系方式: 0951-8071371

    3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吴小艳 郝占锋电话: 0951-8071371

    代理机构 :宁夏广泰恒业传媒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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