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贺兰县公安局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公办〔2018〕51 号 发布日期 2018-04-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心、室、所、队:

现将《贺兰县公安局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公安局          

2018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公安局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经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主推手和主力军作用,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事件。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由宋永明副局长任组长,消防、治安、警务督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各警种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王磊大队长担任,具体负责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导考评、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4月9日前)。召开会议部署,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8年4月10日至9月10日)。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8年9月11日至9月20日)。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5月底前,联合民政部门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逐一开展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消防部门要严格养老机构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严把源头关;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引导养老机构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5月底前,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幼儿园逐一开展排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严格幼儿园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严把源头关;督促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开展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检查。5月底前,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寄宿制学校全面摸排一遍,逐个详细登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寄宿制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4、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4月底前,联合文物部门对辖区内文物古建筑逐一开展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引导文物古建筑单位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实用型简易灭火装置,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开展城市标志性建筑消防安全检查。5月底前,对城市标志性建筑逐个进行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督促多产权、多单位、多业态的城市标志性建筑严格落实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特殊管控措施。要针对设置店铺摊位、中庭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联动、人员安全疏散、灭火救援窗口、消防车道、电气线路、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开展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5月底前,要深刻吸取俄罗斯购物中心火灾事故教训,立即联合商务、工商、安监等部门,集中对辖区的商场、市场、超市、购物中心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并完善工作台账,督促单位按照《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立即组织对仓储物品进行一次清理,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巡查,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进行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日常用火用电和人员管理,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查找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有关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各项监护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7、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推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等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检查。进一步强化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监督管理,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要求房屋所有者和业主,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和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7月底前,对摸排发现10人以上的出租屋、群租房,督促全部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要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装修现场,必须明确1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安全。 

8、加强重大隐患集中整治。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中新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5月底前,集中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少于2家。 

9、深化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和单位业主。对摸排发现的“弃管楼”,要推动政府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推动尽快拆除改造。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推动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同时,指导行业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 

10、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紧盯博鳌亚洲论坛、上合组织青岛峰会、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及清明、端午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点区域、涉庆场所、敏感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要对主要涉庆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加大对各项“献礼”工程的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提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火灾高风险场所和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名,确保消防安全。 

(二)创新消防监管工作模式 

1、落实重点单位日常监管。要将提升执法总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六加一”措施落实。春夏火灾防控期间,组织重点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约见1次重点单位法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2、推进“智慧消防”建设。贯彻南京会议精神,提请政府将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纳入“智慧城市”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各行业领域同步落实消防管理。逐步推广应用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6月底前,建成消防远程监控系统,9月20日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提高动态监管水平。 

3、加强火灾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大政府、部门和涉事单位的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力度。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通过严肃责任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三)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1、集中开展《办法》和《细则》宣贯培训。6月底前,以县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社会单位法人为重点对象,实行分片包干方式,对全县所有重点对象进行授课,大力宣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主要内容,使其了解和知晓自身职责和工作责任。 

2、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推手作用,推动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运行,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消防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议事协调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火灾形势,通报互商消防安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对策和防控措施,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3、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继续协调民政、教育、卫计、文广(文物)等部门开展行业消防管理示范建设,积极指导其他部门制定行业消防管理规定,推动其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并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做好行业单位消防管理达标建设联合验收工作。 

4、建立实行“汇报、通报、承诺”机制。每月,消防部门要向地方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一次消防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每季度,向重点行业部门通报一次火灾形势和突出问题。每年,督促社会单位法人签署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四)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1、深化体能技能训练。按照《2018年公安消防部队训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分级分岗位开展体能课目训练。狠抓夏训工作,推进业务技能和实战操法训练,大中队重点开展整建制快速初战控火、枪炮协同灭火、楼层火灾内攻、楼层火灾救人、纵深灭火救人、百米障碍救助等攻坚班组基础训练,中队必须100%完成。在此基础上开展车辆事故救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21项石油化工储罐处置操法、远距离接力供水、耦合供水等训练内容。 

2、强化实战化演练。瞄准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石油化工等场所灭火救援难题,开展战术战法研究,规范作战行动。 

3、推进专业处置队伍。推进高层、地下、石油化工、大跨度大空间、水域等灭火救援专业队建设,组织开展内攻近战、高层供水、搜索定位、排烟降毒、水域救援等专业技术训练,以及侦检警戒、堵漏输转、现场洗消、冲锋舟救人等战术操法训练。4月底前,建成高层建筑、石化企业火灾事故处置专业队。强化对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培训,同时将乡镇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统一纳入到联防体系,每季度开展1次联勤联训和联合实战演习,年内对乡镇消防队执勤训练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4、规范执勤战备秩序。加强经常性战备教育,落实等级战备要求,规范灭火救援等级调派,夯实战备值班和全勤指挥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突出抓好水域救援、石油化工等灾害事故处置现场管理,规范灭火救援秩序,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官兵伤亡事故发生。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全面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广泛邀请党政领导检查消防工作、参加宣传活动,推动重点单位法人、组织行业消防代言人,结合单位和职业特点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协调不少于2家知名品牌将消防宣传融入产品宣传、销售环节;与教育局公同部署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70%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教育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围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广泛发动公众参与“生命通道体验”活动。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制定具体媒体宣传方案,结合春夏季节消防安全特点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大力宣传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典型事迹。每月定期在电视台播出公益广告及滚动提示字幕;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重要防火节点及节假日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持续推动消防站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定期接待群众性参观体验;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六)加强部队教育管理 

1、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确保全员参训。扎实开展消防改革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官兵思想状况摸底排查,逐级开展谈心谈话,讲清党中央的决策意图,讲清消防改革的重大意义,讲清消防改革的美好前景,确保部队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组织参加部局“十大杰出消防卫士”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公安消防部队先进典型,让广大官兵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严格部队管理工作。围绕“六查六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以贯彻落实中央军委纪委、政法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严格执纪执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军落实的通知》、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队从严从紧加强队伍管理六项纪律》为重点,开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专题纪律教育活动,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保持队伍安全稳定。 

五、各警种责任分工 

(一)消防部门:深入开展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查、改、罚、封、停、拘”等六项执法数据较上年同期全面上升。强化部队执勤备战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社会消防培训,推动政府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指导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推进消防安全人防技防物防建设,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进行培训,指导派出所对“九小场所”、“三合一”、“群租房”等场所以及农村、社区开展排查整治,并督促各公安派出所充分运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二)治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检查范围,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将派出所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民警绩效考核内容。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城关、德胜派出所每月检查单位数量不得少于30家,金贵、立岗、常信、暖泉派出所每月检查单位数量不得少于20家(以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为准)。 

(三)法制部门:要指导消防大队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对消防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拘留的处罚程序严格把关,切实提升消防执法力度。 

(四)宣传部门:联合消防部门做好春夏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宣传活动,依托主流媒体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报道,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媒体的消防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形成强大消防宣传声势和浓厚的氛围。 

(五)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民警和消防监督干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消防多警联勤机制落实情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关键时间节点,警务督察部门要对全县春夏火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春夏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全力以赴做好春夏火灾防控,有效稳控社会面火灾形势。 

(二)强化组织领导。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参谋推手作用,提请政府成立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逐项分解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确保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四)分类排查整治。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 

(五)严格督导考评。领导小组要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下级政府、行业部门及街道社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考评,通报各地工作情况。 

各中心、室、所、队制定的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4月9日前报消防大队;2018年4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报工作总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