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室、队、所:
现将《贺兰县公安局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贺兰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公安局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10.26”“11.05”视频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春节前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组织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落实“除隐患、控秩序、广宣传、强应急”等四项重点工作措施,努力实现“控大减量”工作目标。即:防控较大交通事故发生,减少交通事故起数,确保岁末年终全县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平稳向好。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冬季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谢立志任组长,交巡警大队长史学科任副组长,各派出所、交巡警大队各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崔永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1.国道:110、109;
2.县城主干道区域内:丰庆路、虹桥路、园艺路、意湖路、桃源路、银河路、光明路、朔方街、富兴街等;
3.农村各乡镇场主街道及偏远乡村路段;
4.其他交通秩序乱、通行环境差的路段。
(二)重点车辆
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以及缉查布控系统推送的重点隐患车辆。
(三)重点违法
1.机动车“三驾”(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违法行为、“三超”(超员、超速、超载)违法行为、“两闯”(闯红灯、闯禁行)违法行为、违法掉头等;
2.机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套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3.危货、货运、渣土车辆违反禁行规定进入县城行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和遗洒、飘散载运物;
4.驾驶无牌无证、拼装车、逾期未检验、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
5.“三车”(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电瓶车)非法营运载客、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
6.其它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集中排查整治道路隐患。根据《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施意见》(贺预交办〔2018〕06号)文件要求,“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已全面启动,按照源头管理精细化要求,在各乡镇政府的主导下,交巡警大队会同乡镇派出所指派村级交通安全员联合安监、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辖区交叉路口、桥梁隧道、急弯陡坡、长下坡等危险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双向四车道以上路段,要推动加装中央隔离设施;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的国省道与农村道路平交路口,要推动加装“一灯一带”(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和让行标志;公路隧道和弯道路段,要施划中心实线,增设严禁超车标志。12月21日前,各部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设施室汇总向县委、县政府作专题汇报,提出针对性的管控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解决。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强警示提醒,将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深入重点企业督导检查。要开展联合执法,交巡警大队、各农村派出所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企业联合开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履行、车辆安全状况达标、营运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等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违规企业,要建立负面清单,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要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实施停运整顿。
3.持续清理重点车辆风险隐患。要紧盯公路大客车、旅游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重型货车和农村面包车等“七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理,按照“车车落实、人人过关”的刚性标准,实行包干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努力实现“五个百分之百”。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
1.持续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厅交管局和大队《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交巡警各中队联合农村派出所每周工作日均要开展集中统一行动。行动期间,要充分利用查缉布控系统,坚持网上网下联动,线上线下同步,情指勤督结合,查违法、追来源、断渠道、斩源头,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假牌套牌假证违法,重点查处厅交管局推送的重点缉查车辆,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环境。
2.全面开展查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冬季酒驾醉驾易发时段特别是圣诞节、元旦等重要节点,持续组织开展打击酒驾醉驾夜查专项行动。每月5日、15日、25日为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日,除此大队每月要自行安排不少于4次的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拓展整治区域,延长整治时段,扩大检查车型,联勤联动联治,切实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始终对酒驾醉驾保持“零容忍”。
3. 深入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2018年11月10日至2019年1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每月10日、20日、30日为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每周二为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日,交巡警大队每月要自行安排不少于2次的集中统一行动。行动期间,G6、G70、G20、G22、G312、G109、S101全线联动,落实全区主干公路区域联勤会商制度,强化高地协作、联勤巡逻、区域会商、勤务优化等措施,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在重点路段、关键点段增设临时执勤站点,严格检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同时要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落实货车联合执法机制,抓住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查严管货车严重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
4.全面开展农村面包车专项整治行动。要充分利用农村“两站两员”,发挥“两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摸排掌握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抓住学生上下学、施工人员集中运送、农村赶集赶场、民俗活动、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严把农村的村口、公路要道口,严控农村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巡警中队联合各农村派出所、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流动执法小分队,每周不少于2次开展机动执法活动,重点检查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严查“黑校车”和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强化“两客一危一货”专项整治行动。交巡警大队同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要联合执法,充分利用公路治超站、执法检查站,严防客运车辆超员上路行驶;严查“两客一危”车辆违反夜间通行规定、危化品运输车“四非”违法行为;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遮挡污损号牌、未按规定设置车身反光标识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联勤巡逻、勤务优化等措施,抓住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违法行为。
(三)加强冬季交通安全宣传,营造预防事故氛围。
要坚持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各类媒介优势,大力倡导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营造预防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宣传氛围。要加强冬季交通安全隐患的公布提示,做到“一点一预警”;要加强冬季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做到“一案一曝光”;要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群体的点对点安全短信提示,做到“一月一提示”。要深入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场站、学校、社区、工地,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明确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针对性加强冬季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要组织新闻媒体随警作战,宣传报道统一行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曝光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重点运输企业。
(四)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切实加强恶劣天气应急处置。
要协调交通运输、住建、环保、城管、各乡镇等部门,储备盐、沙、草垫、防滑链、融雪剂等应急物资以及大型清障和除雪铲冰设备,并建立健全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同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信息发布机制,做到预测预警在先,及早掌握大雾、团雾、降雪信息。共同协调处置公路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遇冰雪等恶劣天气尽可能通过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过,尽量不封路,坚决防止大规模车辆、人员滞留,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多车相撞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把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除隐患、控秩序、广宣传、强应急”目标任务,全面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聚焦风险隐患,压实筑牢责任,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坚决预防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规范执勤执法。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防止执法活动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舆论炒作和不稳定事件,影响事故预防整治行动效果。同时要强化执法执勤安全防护,配齐执勤执法所需的安全防护装备,加强安全防护教育,落实安全防护规定,防范民警和协勤伤亡事件。
(三)加强督导推进。各部门领导要亲力亲为,具体抓、亲自抓,特别是对突出的问题隐患、不放心的区域路段,要紧抓不放。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确保组织和人员到位、领导和措施到位、任务和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隐患迟迟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掌握和报送,11月15前报送重点运输企业大检查情况,11月20日前向县委、县政府报送隐患排查情况,每月30日前报送月工作小结,2019年1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取得的重要战果、典型案例、重要情况可随时上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贺兰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