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室、队、所:
现将《贺兰县物流寄递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联系人:雷志虎 电话:8061571。
贺兰县公安局
2019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物流寄递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铁桶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全县寄递物流业安全防范能力,按照《2019年全区公安治安管理工作要点》部署和《全市公安机关物流寄递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安排,县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物流寄递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物流寄递行业专项整治,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100%实名寄递、100%开箱验视、100%X光机安检)工作目标,提升物流寄递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和意识,减少、杜绝物流寄递行业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常委副局长宋永明任组长,胡继升、谢立志、蒋振坤为副组长,各中心、室、队、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在治安大队下设办公室,治安大队大队长李才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推进、协调和信息收报等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具体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摸底排查阶段(4月28日至5月25日)
1.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利用新闻、网络等媒介,宣传物流寄递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在货运站(场)、物流园区、快递经营门店等经营场所,张贴宣传图片,发放法规政策材料,不断强化和提高从业人员和客户遵纪守法意识。
2.建立健全举报有奖机制。落实区厅《物流寄递行业安全管理举报奖励办法》(宁公通〔2016〕05号文件)精神,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鼓励社会各界检举涉及物流寄递的重大安全隐患、违规经营、违法犯罪线索。对查证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的热情。
3.摸底建档。要结合实际,会同邮政、商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物流寄递企业和网点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做到一家一档案,全面掌握物流寄递企业及人员、隐患等情况,达到情况清,底子明,并填写《物流寄递行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贺兰县寄递物流企业情况统计报表》,于5月24日前报送县局治安大队。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5日至9月20日)。
1.加大对寄递物流业的安全监管。一是督促企业和网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二是加强寄递物流企业报备和从业人员背景审查,做到随时采、随时审,确保人员审查率达到100%,对不适合从事寄递物流工作的人员,及时建议企业清退。三是年内组织辖区物流寄递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业务培训和安全防范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意识。四是报送辖区零担物流企业基本情况。5月1日前将本辖区零担物流企业基本情况报治安大队。五是安装、应用物流实名系统和终端设备。6月25日前要确保辖区所有零担物流企业全部安装、应用物流实名系统和终端设备。
2.集中整治。检查、整治企业和网点遵守国家物流寄递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和“三个百分之百”规定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寄递物流企业和网点,下发《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通报邮政、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依法予以整改、处罚。
3.严厉打击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的,立案后要及时查破,及时打击;凡侦查办案发现禁寄物品,要逐件溯源到具体物流寄递企业及其收寄人员,并依法追究涉案企业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收寄人员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或明知为禁限寄物品依然收寄、传递的,甚至与不法分子勾结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运禁限寄物品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从重惩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2日至10月25日)。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为物流寄递行业安全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县局将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于4月起,每月底向县局报送当月工作情况,5月20日前报送工作部署和摸底建档情况,重大案(事)件情况随时报送。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报县局治安大队。
附件:1.物流寄递行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2.贺兰县寄递物流企业情况统计报表
3.物流寄递业检查情况反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