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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公安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贺公办〔2020〕63号 发布日期 2020-03-2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心、室、队、所:

现将《贺兰县公安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普法责任制,认真实施好本部门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贺兰县公安局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公安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贺兰县公安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区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上级公安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七五”普法规划,以提高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和“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我局法治公安建设进程。全面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启动,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坚持服务大局,以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制定《贺兰县公安局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领导讲课、专题调研四大学习模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全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开展走基层、深入群众活动,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牵头部门:政工监督室

责任部门:各中心、室、队、所

(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认真组织好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讲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万家;大力宣传地方性法规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指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地方性法规的社会影响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责任部门:各中心、室、队、所

(三)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按照区、市、县普法办及上级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安排,坚持服务社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服务社会稳定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大力宣传与维护民族团结、反邪教、反电信诈骗、安全生产、网络安全、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禁毒、消防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毒城市”创建等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注重在服务中开展普法宣传。围绕区市县重点工作,紧盯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依托社区警务和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等结合“法律十进”分批开展普法大宣讲活动,切实提升普法教育的精准线、针对性。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责任部门: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

二、突出普法重点,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

(四)做好“七五”普法终结验收工作。认真对照县普法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自查,补齐短板,确保“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同时,大力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责任部门:各中心、室、队、所

(五)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局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提高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社会治理工作的能力。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纳入领导干部及全局年度考核内容。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责任部门:各中心、室、队、所

(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校园安全周、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治安大队

责任部门:各执法办案单位

强化以案释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观看)旁听庭审三次。加大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力度,强化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开展普法;充分发挥优秀执法制度、指导性案例的示范作用,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责任部门:各执法办案单位

(八)开展应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区、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注重运用各种媒体,通过普法宣传海报、微视频、普法进万家等方式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责任部门:各中心、室、队、所

抓好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普法抓住“5.15”“6.26”“12.2”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集中法治宣传公共服务活动,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讲座,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责任部门:各执法办案单位

三、强化文化引领,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的渗透力

加强新媒体融合宣传,推动智慧普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打造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移动终端“五位一体”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促进法治宣传与传媒艺术更好地结合。充分利用公安简报、公安内网、平安贺兰、贺兰广播电视等宣传平台,结合重大普法活动,拓展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新闻宣传,及时宣传报道经验做法,切实加强对外法制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方式和载体,不断提升普法的实效性,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法工作的了解、支持和参与,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牵头部门:政工监督室

责任部门:各中心、室、队、所

四、坚持普治并举,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十一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重点行业、单位的依法治理,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责任部门:各执法办案单位

五、健康制度机制,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十二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修订后的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结合部门职能,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切实承担起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推动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普法工作大格局。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责任部门:各中心、室、队、所

六、加强总结调研,认真做好“八五”普法谋划工作

十三做好“八五”普法谋划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精神,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规划工作。

责任部门:法制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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