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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公办〔2020〕105号 发布日期 2020-05-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各乡镇派出所,交巡警大队:

现将《贺兰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公安局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区厅、市局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县政府和市局的部署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着力在减少事故、保护生命上下功夫、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实施提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部门协同联动整治攻坚等六项工程,确保实现“两个下降、一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预期同比下降8%),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下降(预期同比下降12%),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力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县局成立由常务副局长宋永明任组长,交巡警大队长窦建立任副组长,教导员张自军、副大队长崔永锋、殷保宁、杨国祥及各乡镇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巡警大队,大队长窦建立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督导检查等。

四、工作措施

(一)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

1.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

坚持隐患清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滚动清理八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持续推进提升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

2.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持续推进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盯紧已摸排出的交通安全隐患点段,督促各相关单位对照治理工作清单加快治理进度。

3.优化完善道路交通设施设置。

协调推动国省道增设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问题,开展支路接入主路路口“坡改平”治理。推动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机非隔离设施和机动车让行提示设施。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动“马路市场”清理整治,清理视距遮挡,完善照明设施,全面提升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安全水平。

(二)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4.强化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管控。

规范行人交通行为,严查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等违法行为。加快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加强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持续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

5.强化机动车违法管控。

加强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和堵点乱点治理,加大酒驾醉驾、假牌套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查处力度。严管重型货车、渣土车,严查超限超载、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升查处无证驾驶、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

6.开展静态交通管理联创联治工作。

按照“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通过规范停车泊位设置、实行路侧停车泊位收费管理、深度应用静态交通管理系统等方式,有效化解全县停车供需难题问题,提升停车泊位使用率、周转率,提高停车场智能化水平。

(三)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7.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

优化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立布控查控配套工作制度,推广车辆查控分级分类标准,推进车辆布控联网联控,强化重点道路重点点位交通监控设备联网联控,推进集成指挥平台APP实战应用。

8.组织开展普通国省道示范创建活动。

按照“抓基础、补短板、建机制、强科技”原则,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优化网格化勤务管理模式,净化公路通行秩序,提升科技应用水平,从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109国道为全区“示范路”进行创建,110国道为全市“示范路”进行创建,要严格对照《2020年银川市示范公路创建责任清单》开展好示范公路创建工作,打造一批畅通、有序、安全的示范国省道,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普通国省道交通管理水平。

9.深化警保合作农村“两站两员”建设。

健全完善劝导站运行机制,推动建立长期经费保障机制,制定考评标准,强化技能培训,拓展服务内容,完善宣传阵地,确保今年我县每个乡镇新建、改造完成1个交通安全劝导站,每个劝导站至少配备1名劝导员。加快实施“路长制”,充分发挥乡镇、村委、交警等人员作用,充实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

10.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整治。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以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为重点,持续开展国省道通行秩序整治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年内实现国省道百公里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0%的目标。深化酒驾醉驾治理,年内酒驾醉驾人均查处数量达到或超过全国人均查处基数。

(四)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

11.集中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治理。

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宣传发动和执法劝导,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力争到2020年底,“示范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

12.切实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

大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入生产生活场景,加强农村地区“一老一小”和进城农民工宣传。完善面向中小学生、“两个教育”等重点人群的课程教育,全面推广应用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

13.精心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持续深化“七进”宣传,着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网络,用好“双微”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分类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深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落实重要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推进应用“交管12123”APP精准推送提示,积极发展互动式、服务式、体验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五)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提升工程

14.建立警保联动合作长效机制。

协调保险公司合理布建交通事故救援点、专业定点医院,组建重伤救治医疗专家库,实施快速精准有效的专业救治,提高重伤员救治成功率。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切实保障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车辆优先通行权。

15.完善交通事故救助机制。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全面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救治范围,提高救助基金资金使用率和受伤人员救治率,提升救助基金社会效果,提升管理公开透明度,推动救助基金可持续发展。

(六)部门协同联动整治攻坚提升工程

16.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

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和营运车辆保养维护,执法检查中发现无证经营、非法营运、只挂不管等问题及时移送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协同建立旅游客运等“两客一危”车辆信息通报核查机制。

17.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

协调交通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对辖区货运场站、物流园区和沙石料场等装载源头开展督查,督促设立称重设施,落实源头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联合治超力度,推动实施治超检测站非现场电子抓拍,强化流动称重执法检查,严格遵守相关执法流程,坚决落实“一超四罚”,深入开展“百吨王”整治。

18.推动开展重点车辆专项整治。

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等部门联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减少超标车、非标车生产和违法上道路行驶。推动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配合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切实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对工作落后、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对问题突出、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严格倒查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上一月工作情况及印证资料报送至交巡警大队行政室,重要工作、典型做法随时上报,宣传部门要善于挖掘工作中的亮点,及时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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