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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公安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4-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心、室、队、所:

现将《贺兰县公安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公安局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公安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监管常态化,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2023年贺兰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机制建设为基础,不断完善各项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牵引,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根本,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运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中,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使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9〕5号)、《自治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数办发〔2020〕4号)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应统一使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建设的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各派出所

(二)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1.科学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认真制定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各派出所

2.完善市场主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单位要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应涵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全部市场主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各单位应当选派上报业务精通、本领过硬,能够熟练掌握并且运用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人员。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各派出所

3.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依据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方式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各派出所

(三)严格实施抽查检查。一是在抽查检查实施前,要依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查检查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流程和要求,有序推进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结合本单位监管工作实际,不断健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按照统一谋划、主管牵头、积极参与的原则,深入推进联合抽查。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各派出所

(四)加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抓好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与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必须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或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奖惩,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各派出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双随机”抽查作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落实,对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肃抽查纪律。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检查对象确认。要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会同新闻宣传等部门,着力强化舆论宣传,讲清楚“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讲清楚推广“双随机”抽查对优化市场环境的重要意义,争取监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监管工作的支持。要强化执法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民警开展随机抽查的自觉性,不断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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