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春运、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近日,贺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驾整治工作,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曝光台:
一、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9日21时51分,李某某驾驶鲁D牌车辆行驶至贺兰县朔方南街太阳城F区东门处,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贺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103mg/100mL。
二、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9日23时07分,赵某驾驶宁A牌车辆行驶至贺兰县意湖路与湖西巷交叉路口处,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贺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116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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