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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动车交通安全 机关单位带好“头”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5564/2025-0012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9-2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道路交通管理
关 键 词

为全面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日,贺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常态化整治基础上精准施策,重点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电动车出行群体,在县政府、各局委办周边路口及学校等重点路段同步设立查处教育点,开展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注重发挥“机关单位带头示范”作用,严格查处电动车逆行、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出行秩序。执勤人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现场开展安全教育,强调公职人员应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出行榜样。

整治过程中,交管大队同步启动“部门联动”机制,将违法行为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推动各单位内部加强职工交通安全管理,实现“路上查、单位管”的闭环治理,全面提升公职人员交通文明素养,切实发挥机关单位在文明交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下一步,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发挥“整治一点、警示一片”的辐射效应,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为重点,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践行文明出行理念,携手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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