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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伊始贺兰交管连查两起典型交通违法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5564/2026-0002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2-12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道路交通管理
关 键 词 交通违法

随着2026年春运大幕拉开,道路交通流量逐步上升,安全风险不容忽视。贺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紧盯国省道路面车流,依托四十里店春运检查服务站严查各类交通违法,全力护航群众平安返乡。春运伊始,执勤人员接连查处两起情节典型、细节值得深思的交通违法行为,再次为所有交通参与者敲响安全警钟。

案例一:超员载客,漠视儿童安危

23日,四十里店春运检查服务站执勤民辅警在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中,发现一辆过往私家车存在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车上有3名成年人和3名儿童,最小的孩子仅有三岁。车内空间拥挤,且并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驾驶人李某声称:“孩子小,抱在怀里不算超员”,并且觉得“路途不远,挤一挤没事”。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普法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李某驾驶7座以下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的处罚,责令其联系车辆将超出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案例二:驾照过期仍上路,无意违法不可取

24日,在春运检查服务站,执勤人员在对一辆皮卡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马某某出示的驾驶证,显示有效期限至20239月,如今已处于失效状态。经进一步核实,马某某的驾驶证早已失效,其行为已构成“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马某某赶紧向民警解释,自己忙于工作,完全忘记了换证时间,对驾驶证已过期的情况毫不知情。民警告知马某某: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后未换新,驾驶证状态即失效,此时驾驶机动车等同于“无证驾驶”,这已经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给予理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马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注销驾驶证、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这两起案例看似“事出有因”,实则暴露出部分驾驶人交通法规理解模糊、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贺兰交警温馨提示:春运归家心切,安全红线却不容触碰,全体交通参与者要始终绷紧安全弦、守牢安全线,出行前务必检查车辆状况、确认证件有效,科学规划行程,行车中坚决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主动规避各类交通风险。请谨记,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路,守法是出行最稳的舵,让我们共同营造平安、顺畅、温暖的春运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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