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6日下午17时许,贺兰县公安局常信派出所接到有关部门反馈:李某某不配合疫情防控体温监测和实名登记工作,并骑车将防疫卡口栏杆撞坏后离开现场。
接到报警后,常信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查证,常信乡村民李某某在通过辖区一疫情监测卡点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和实名登记工作,并驾驶三轮摩托车将用来封闭道路用的栏杆撞坏后离开现场。随后民警依法将李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李某某对自己拒不配合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和登记工作,并故意骑车将防疫检查站用来封闭道路栏杆撞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贺兰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依法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当前正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各级政府、公安、卫健、医疗、交通、市场监管、社区、物业等部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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