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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2020年4月份警情和重点发案区域热点分析的通报

索引号 640122-114/2020-0031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4-23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治安管理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警情通报

一、本月接处警情况

本月,贺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报警8099起,日均接警261起,接警总量比上月增加2021起上升33.3%。其中,有效报警3840起,占报警总数的47.4%无效报警4259起,占报警总数的52.6%。3840起有效报警中,刑事报警203起,行政(治安)报警736起,群众求助793起,矛盾纠纷550起,举报投诉180起,交通报警1137起,紧急警情148起,火灾事故报警27起,其他行政违法22起,其他报警44起。

二、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警情

类型

刑 事

报 警

治 安

报 警

公 民

求 助

矛 盾

纠 纷

交 通

报 警

火 情

报 警

举报

投诉

其他

报警

本月

203

736

793

550

1137

27

180

214

上月

132

486

464

239

573

12

142

591

升降

比例

上升

53.8 %

上升

51.4%

上升

70.9 %

上升

130.1%

上升

98.4 %

上升

125 %

上升

26.8 %

下降

63.8 %

本月受理各类有效报警3840起,比上月增加1213起,上升46.2%。其中,刑事报警203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5.3%;治安报警736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19.2%;矛盾纠纷550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14.3%;公民求助793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20.7%;举报投诉180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4.7%;交通报警1137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29.6%;火情报警27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0.7%;紧急警情148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3.8%;其他行政违法22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0.6%;其它报警44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1.1%

三、各单位处警比例图

四、警情分析

(一)刑事类警情

1.本月共受理有效刑事报警203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5.3%,比上月增加71起,上升53.8%。其中,盗窃65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32%;诈骗126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62.1%;敲诈2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1%;强奸2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1%;抢劫1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0.5%;其他刑事警情7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3.4%。

2.本月65起盗窃报警中,盗窃民宅13起,占盗窃报警的20%;盗窃单位1起,占盗窃报警的1.5%;盗窃电动三轮8起,占盗窃报警的12.3%入室盗窃13起,占盗窃报警的20%;盗窃商店5起,占盗窃报警的7.7%;盗窃手机5起,占盗窃报警7.7%;盗窃摩托车1起,占盗窃报警的1.5%;盗窃机动车2起,占盗窃报警的3.1%;扒窃4起,占盗窃报警的6.2%;盗窃货物1起,占盗窃报警的1.5%其他刑事类盗窃12起,占盗窃报警的18.5%。

(二)治安类警情

本月共受理治安报警736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19.2%,比上月增加250起上升51.4%;其中,家庭暴力105起,占治安报警的14.3%;殴打他人249起,占治安报警的33.8%;骗取51起,占治安报警的6.9%;损坏公私财物113起,占治安报警的15.4%;治安盗窃158起,占治安报警的21.5%;扰乱公共秩序12起,占治安报警的1.6%;妨害社会管理2起,占治安报警的0.3%;寻衅滋事3起,占治安报警的0.4%赌博1起,占治安报警的0.1%偷窃12起,占治安报警的1.6%;敲诈勒索3起,占治安报警的0.4%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起,占治安报警的0.4%;非法侵入住宅1起,占治安报警的0.1%;其他治安警情23起,占治安报警的3.2%。

(三)交通事故类警情

本月共受理交通事故类警情1137起,占有效报警总数29.6%,比上月增加564起,上升98.4%。

(四)矛盾纠纷及公民求助类警情

本月共受理矛盾纠纷类警情550起,占有效报警的14.3%,比上月增加311起,上升130.1%;受理公民求助类警情793起,占有效报警的20.7%,比上月增加329起,上升70.9%。

(五)火灾事故类警情

本月受理火情报警27起,占有效报警的0.7%,比上月增加15起,上升125%

五、重点提示

1.本月刑事类报警203起,比上月增加71起,上升53.8%,主要以诈骗报警盗窃报警为主,诈骗126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62.1%,盗窃65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32%。其中,网络诈骗96起,刑事诈骗报警的76.2%盗窃民宅13起,占刑事盗窃报警的20%。诈骗以网络投资、网络贷款、网上刷单为主;被盗财物以现金、金银首饰、手机为主。

2.本月治安类报警736起,比上月增加250起,上升51.4%;其中,殴打他人249起,占治安报警的33.8%;治安盗窃158起,占治安报警的21.5被盗物品以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手机及少量财物为主

请各单位结合刑事警情和受案情况,根据发案特点及发案区域,适时调整巡逻方案,加大对发案频繁地段的巡逻力度,同时提醒县城周边居民小区物业加强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和减少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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