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月接处警情况
本月,贺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报警6448起,日均接警230起,接警总量比上月减少912起,下降12.4%。其中,有效报警3467起,占报警总数的53.8%;无效报警2981起,占报警总数的46.2%。在3467起有效报警中,刑事报警179起,行政(治安)报警537起,群众求助776起,矛盾纠纷470起,举报投诉218起,交通类报警1205起,紧急警情25起,火灾事故报警1起,其他行政违法56起。
二、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警情 类型 | 刑 事 报 警 | 治 安 报 警 | 公 民 求 助 | 矛 盾 纠 纷 | 交 通 报 警 | 火 情 报 警 | 举报 投诉 | 其他 报警 |
本月 | 179 | 537 | 776 | 470 | 1205 | 1 | 218 | 81 |
上月 | 197 | 688 | 919 | 543 | 1225 | 16 | 245 | 72 |
升降 比例 | 下降 9.1% | 下降 21.9% | 下降 15.6% | 下降 13.4% | 下降 1.6% | 下降 93.8% | 下降 11% | 上升 12.5% |
本月受理各类有效报警3467起,比上月减少438起,下降11.2%。其中,刑事报警179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5.2%;治安报警537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15.5%;矛盾纠纷470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13.6%;公民求助776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22.4%;举报投诉218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6.3%;交通类报警1205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34.8%;火灾事故报警1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0.02%;紧急警情25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0.7%;其他行政违法56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1.6%。
三、各单位处警比例图
四、警情分析
(一)刑事类警情
1.本月共受理有效刑事报警179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5.2%,比上月减少18起,下降9.1%。其中,盗窃69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38.5%;诈骗99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55.3%;强奸4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2.2%;妨害(扰乱)社会管理秩序1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0.6%;抢劫1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0.6%;抢夺1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0.6%;敲诈1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0.6%;其他刑事警情1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0.6%。
2.本月69起盗窃报警中,盗窃民宅11起,占盗窃报警的15.9%;入室盗窃8起,占盗窃报警的11.6%;盗窃电动自行车(三轮车)8起,占盗窃报警的11.6%;盗窃车内财物3起,占盗窃报警的4.3%;盗窃自行车2起,占盗窃报警的2.9%;盗窃手机3起,占盗窃报警4.3%;盗窃机动车2起,占盗窃报警的2.9%;扒窃10起,占盗窃报警的14.5%;盗窃摩托车1起,占盗窃报警的1.4%;盗窃货物1起,占盗窃报警的1.4%;盗窃商店2起,占盗窃报警的2.9%;盗窃工程车1起,占盗窃报警的1.4%;盗窃牲畜1起,占盗窃报警的1.4%;盗窃电缆线4起,占盗窃报警的5.8%;其他刑事类盗窃12起,占盗窃报警的17.4%。
(二)治安类警情
本月共受理治安报警537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15.5%,比上月减少151起,下降21.9%;其中,家庭暴力94起,占治安报警的17.5%;殴打他人184起,占治安报警的34.3%;骗取44起,占治安报警的8.2%;损坏公私财物74起,占治安报警的13.8%;治安盗窃93起,占治安报警的17.3%;妨害社会管理3起,占治安报警的0.6%;寻衅滋事2起,占治安报警的0.4%;抢夺1起,占治安报警的0.2%;偷窃1起,占治安报警的0.2%;敲诈勒索2起,占治安报警的0.4%;扰乱公共秩序12起,占治安报警的2.2%;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起,占治安报警的0.2%;赌博1起,占治安报警的0.2%;其他治安警情25起,占治安报警的4.7%。
(三)交通类警情
本月共受理交通类警情1205起,占有效报警总数34.8%,比上月减少20起,下降1.6%。
(四)矛盾纠纷及公民求助类警情
本月共受理矛盾纠纷类警情470起,占有效报警的13.6%,比上月减少73起,下降13.4%;受理公民求助类警情776起,占有效报警的22.4%,比上月减少143起,下降15.6%。
(五)火灾事故类警情
本月受理火灾事故报警1起,占有效报警的0.02%,比上月减少15起,下降93.8%。
五、重点提示
1.本月刑事类报警179起,比上月减少18起,下降9.1%,主要以诈骗报警、盗窃报警为主,诈骗99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55.3%,盗窃69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38.5%。其中,网络诈骗80起,占刑事诈骗报警的80.8%;入室盗窃8起,占刑事盗窃报警的11.6%;盗窃民宅11起,占刑事盗窃报警的15.9%。扒窃10起,占刑事盗窃报警的14.5%;诈骗以网络投资、网络贷款、网上刷单为主;被盗财物以电动自行车、现金、金银首饰、手机为主。
2.本月治安类报警537起,比上月减少151起,下降21.9%;其中,殴打他人184起,占治安报警的34.3%;治安盗窃93起,占治安报警的17.3%。被盗物品以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手机及少量财物为主。
本月刑事诈骗、盗窃案件有所下降,请各单位继续加大对发案频繁地段的巡逻防控力度,提高见警率,根据诈骗案件发案特点,多方向、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反诈宣传工作,向群众传授防范技能,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同时提醒县城周边居民小区物业加强防范意识,压缩犯罪空间,有效控制和减少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