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月接处警情况
本月,贺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报警8503起,日均接警274起,接警总量比上月增加400起,上升4.9%。其中,有效报警4952起,占报警总数的58.2%;无效报警3551起,占报警总数的41.8%。在4952起有效报警中,刑事报警243起,行政(治安)报警753起,群众求助1113起,矛盾纠纷734起,举报投诉290起,交通类报警1607起,紧急警情28起,其他行政违法99起,火灾事故报警15起,灾害事故报警3起,涉疫类警情57起,其他警情10起。
二、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警情 类型 | 刑事 报警 | 治安 报警 | 公民 求助 | 矛盾 纠纷 | 交通 报警 | 火情 报警 | 举报 投诉 | 其他 报警 |
本月 | 243 | 753 | 1113 | 734 | 1607 | 15 | 290 | 197 |
上月 | 257 | 687 | 1052 | 679 | 1592 | 2 | 241 | 186 |
升降 比例 | 下降 5.4% | 上升 9.6% | 上升 5.8% | 上升 8.1% | 上升 0.9% | 上升 650% | 上升 20.3% | 上升 5.9% |
本月受理各类有效报警4952起,比上月增加256起,上升5.5%。其中,刑事报警243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4.9%;治安报警753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15.2%;矛盾纠纷734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14.8%;公民求助1113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22.5%;举报投诉290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5.9%;交通类报警1607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32.5%;火灾事故报警15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0.3%;疫情类警情57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1.2%;紧急警情28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0.6%;其他行政违法99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2%;灾害事故3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0.1%;其他警情10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0.2%。
三、各单位处警比例图
四、警情分析
(一)刑事类警情
1.本月共受理有效刑事报警243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4.9%,比上月减少14起,下降5.4%。其中,盗窃99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40.7%;诈骗127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52.3%;强奸2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0.8%;抢劫2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0.8%;绑架1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0.4%;其他刑事警情12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4.9%。
2.本月99起盗窃报警中,盗窃民宅8起,占盗窃报警的8.1%;入室盗窃13起,占盗窃报警的13.1%;盗窃电动自行车(三轮车)9起,占盗窃报警的9.1%;盗窃车内财物7起,占盗窃报警的7.1%;盗窃手机23起,占盗窃报警23.2%;盗窃机动车4起,占盗窃报警的4%;盗窃单位3起,占盗窃报警的3%;扒窃11起,占盗窃报警的11.1%;盗窃商店1起,占盗窃报警的1%;盗窃通信设施1起,占盗窃报警的1%;盗窃自行车2起,占盗窃报警的2%;其他刑事类盗窃17起,占盗窃报警的17.2%。
(二)治安类警情
本月共受理治安报警753起,占有效报警总数的15.2%,比上月增加66起,上升9.6%;其中,家庭暴力125起,占治安报警的16.6%;殴打他人306起,占治安报警的40.6%;骗取59起,占治安报警的7.8%;损坏公私财物101起,占治安报警的13.4%;治安盗窃107起,占治安报警的14.2%;妨害社会管理2起,占治安报警的0.3%;寻衅滋事5起,占治安报警的0.7%;偷窃2起,占治安报警的0.3%;敲诈勒索2起,占治安报警的0.3%;扰乱公共秩序11起,占治安报警的1.5%;强迫交易1起,占治安报警的0.1%;抢夺1起,占治安报警的0.1%;其他治安警情31起,占治安报警的4.1%。
(三)交通类警情
本月共受理交通类警情1607起,占有效报警总数32.5%,比上月增加15起,上升0.9%。
(四)矛盾纠纷及公民求助类警情
本月共受理矛盾纠纷类警情734起,占有效报警的14.8%,比上月增加55起,上升8.1%;受理公民求助类警情1113起,占有效报警的22.5%,比上月增加61起,上升5.8%。
(五)火灾事故类警情
本月受理火灾事故报警15起,占有效报警的0.3%,比上月增加13起,上升650%。
五、重点提示
1.本月刑事类报警243起,比上月减少14起,下降5.4%,主要以诈骗报警、盗窃报警为主,诈骗127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52.3%,盗窃99起,占本月刑事报警的40.7%。其中,网络诈骗91起,占刑事诈骗报警的71.7%;入室盗窃13起,占刑事盗窃报警的13.1%;盗窃民宅8起,占刑事盗窃报警的8.1%。盗窃电动自行车(三轮车)9起,占刑事盗窃报警的9.1%,盗窃手机23起,占刑事盗窃报警的23.2%;扒窃11起,占刑事盗窃报警的11.1%;诈骗以网络投资、网络贷款、网上刷单为主;被盗财物以电动自行车、现金、金银首饰、手机、车内财物为主。
2.本月治安类报警753起,比上月增加66起,上升9.6%;其中,殴打他人306起,占治安报警的40.6%;治安盗窃107起,占治安报警的13.4%。被盗物品以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电瓶、自行车、手机及少量财物为主。
年关将至,盗窃及侵财类案件高发,商场及集贸市场人流量增加,为了群众财产安全不受损失,请各单位加大对商场、集贸市场及人员密集场所巡防管控力度,并提醒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第三只手”,根据刑事诈骗发案形势,多方向、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反诈宣传工作。请刑侦大队集中优势警力,多警种合成作战,加大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力度提高破案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