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工作>政务服务

户口登记信息表及办理流程(年龄变更更正)

索引号 640122-114/2018-4106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11-2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务服务
关 键 词 年龄变更

事项名称

户口登记—年龄变更更正

事项编码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类型

承诺件

委托授权类型

审核决定权

办理主体

贺兰县公安局

申请主体

更正出生日期申请人

申请条件

符合更正出日期相关条件

数量限制

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91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 1958年1月9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文件】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暂住证、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宁公通〔2006〕281号);发布机关及日期:公安厅2006年12月5日;

【文件】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银川市公安户籍业务办理清单》的通知(2016年12月6日)

申报材料

更正出生日期(有犯罪前科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或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予变更)

提交材料:

(1)本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2)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实际年龄原始凭证(如一代身份证、原始户口本、常住户口底表或迁移证件证明等);

(注:户籍信息明显存在逻辑错误的,派出所调查申请人相关的社会关系和村(居)委会负责人后,出具综合调查报告。)

服务表格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特殊环节

年审或年检

事项公示

贺兰县各公安派出所

办理地点

贺兰县公局局城关派出所、金贵派出所、立岗派出所、暖泉派出所、常信派出所户籍室;

联系电话

城关派出所0951-8871105;金贵派出所0951-8894151;立岗派出所0951-8822316;暖泉派出所0951-8991807;常信派出所0951-8983001;

监督电话

0951-8069203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贺兰县各公安派出所窗口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程  序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办结时限

受理

贺兰县公局各派出所

户籍窗口

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贺兰县公局各派出所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注意见,2个工作日内报县局

自正式受理后第2个工作日完成

审查

贺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注意见,2个工作日内报主管局长

自正式受理后第4个工作日完成

贺兰县公安局

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自正式受理后第5个工作日完成

送达

派出所

户籍窗口

对申请的更正出生日期事项进行变更更正,向申请人发放户口簿。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备  注

法定办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附件:1、变更、更正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申报表

          2、年龄变更更正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