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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贺兰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职责任务。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部署,以公开促工作、树形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构建平安贺兰奠定良好基础。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贺兰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678条,其中: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贺兰县公安局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75条;2.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贺兰县公安局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369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46条;3.通过传统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贺兰县公安局通过报刊、电视、新闻网站等传统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6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根据我局工作安排,落实指挥中心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事务,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同时制定并印发《贺兰县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贺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执行公开制度,科学界定公开方式,从严审核,审慎发布,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地位,确保局机关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权威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首发,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同时注重内容更新,防止出现僵尸栏目和链接的情况,方便群众点击查阅。

(五)持续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积极完善政务公开管理架构,结合工作实际调整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按照《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台账》要求,依据《贺兰县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贺兰县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2年,贺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学习《条例》的工作有待加强,相关业务部门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学习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频率、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有关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的学习。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警务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做强做精平安贺兰”微博、“平安贺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市场建设信息公开。2022年,贺兰县公安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有关便民惠企、户政、出入境、道路交通等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24条。同时出台“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16项措施,包含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前移警务阵地、优化企业内外生态,改进涉企执法方式、优化企业生存环境,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优化市场经济秩序等四个方面16项,着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坚持“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全面公开监管执法信息4957条,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贺兰县财政局公开预算、决算相关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单位预算、决算信息2条。

四是加强涉及扩大投资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 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贺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时做好项目建设全流程信息公开,本年度共发布各类项目采购招标公告32条。

五是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2022年,贺兰县公安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动态,积极宣传贯彻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本年度共发布各类疫情防控相关信息375条。

六是抓好政策咨询服务。贺兰县公安局安排专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巡查,实行“日提醒”制度,确保网上咨询、办件按期处理,不断深化“宁警通”平台运行工作。同时线施行“自由办”,推广“掌上办”,践行“便捷办”,兑现“承诺办”,开展“上门办”,在业务办理指南里明确指出办理业务需满足哪些所需条件、提供哪些所需材料才可进行该项业务的办理并及时进行更新,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措施,使群众办事更加便利。

七是稳步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贺兰县公安局2022“政府开放日”实施方案》,发布了《贺兰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公告》,于98日组织在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现场观摩城关派出所“百日行动”成果、展示警用装备、设置模拟警情演示最小作战单元对抗、召开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和意见反馈等形式,全面展示警营风采。同时积极主动听取采纳参与对象的意见建议7条,及时整理并办结反馈,确保政府开放日”取得实效

(二)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贺兰县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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