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居住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加大对非法“群租群居”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群租房安全隐患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排查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整改一批消防、建筑等安全隐患,预防因“群租群居”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自治区60大庆”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清理整治群租房安全隐患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局长宋永明任组长,治安、消防、交(巡)警大队及各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治安大队大队长李才担任,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编发简报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将医院、学校、餐饮、工厂和小微企业集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的群租屋和永泰百货、物美大卖场等物流集散地周边群租房列为重点整治区域。围绕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领域,重点解决人员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标准的问题;人为分隔,大量使用易燃材料,乱拉乱接、乱堆乱放、乱用电火气,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违反居住房屋安全使用政策法规,随意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乱改造、乱分割、乱装修、乱挖承重墙的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清理清查三见面,澄清全县流动人口、高危人群以及出租房屋、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各派出所要按照本方案集中排查时间要求,组织全所民警开展入户走访登记。一是做到三见面。警务室民警要与辖区出租房屋房东见面,建立完善出租房屋档案,签订治安责任书;要与房屋承租人见面,掌握其租赁房屋的用途和现状,办理承租人暂住(寄住)信息登记;要与辖区从业单位负责人见面,掌握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息。二是对重点区域进行清查。集中警力对太阳城小区、海亮社区周边出租房屋等警情高发、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开展定向清查行动。要将建筑工地、废弃厂房、拆迁房屋、出租房屋中小旅店的常包房作为排查管控重点;各派出所要将农村地区的砖瓦窑、小作坊、小工厂、废弃院落等场所作为排查管控重点,全面开展排查管控,采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特别是高危人群的人员信息。
(二)动态管控四掌握,实行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信息的定期采录和分析研判,精确指导治安防范工作。各派出所对走访核查采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和出租房屋信息,录入新版警综平台社区警务信息系统,按照绩效考核要求,规范录入,逐人开展信息比对,向原籍发函核查人员信息和违法犯罪情况,及时开展高危人群的分析研判工作,切实做到四掌握。一是掌握辖区居住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数量、分布情况、居住的集中部位及特点;二是掌握辖区流动人员的年龄结构、家庭结构、共同居住人员(未成年人员);三是掌握辖区流动人员职业构成、主要活动区域及特点;四是掌握辖区高危地区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活动轨迹、规律和特点。尽可能多地收集和掌握高危人群特别是重点人员的指掌纹、最近人像照片、联系电话、交往人员等必要信息,按照社区警务信息系统重点人员管理要求落实四级动态管理,动态升降管控级别、精确指导治安防范。
(三)排查整治九结合,严厉打击涉及流动人口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及时消除出租房屋各类治安消防隐患。各派出所一要和社区警务“一标三实”结合起来,深入社区和农村,宣传十九大、“扫黑除恶”等精神,全面采集“一标三实”信息,排查掌握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采集录入新版警综平台社区警务信息系统,并落实具体管理措施,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排查管控工作。二要把拐骗等辖区群众反强烈的情况,逐一摸排上报,梳理工作台账,全力组织整改。三要和治安问题突出小区整治和农村治安乱点整治结合。平安守护期间,每周开展一次清理清查,其他时间结合案件发案情况等工作需要和工作安排开展集中清理清查。积极探索出租房屋等方式方法,提升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精细化水平。四要和出租房屋治安、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相结合。按照治安、消防部门工作要求,开展治安、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治安、消防隐患。五要和命案防控结合起来。对案件高发区域要纳入排查整治计划集中排查,通过与违法犯罪人员资料库进行比对,注意打现行、摸线索,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并在流动人口中列管一批符合重点人口的人员,发展和布控一批治安耳目,使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明显下降。六要和高危人群重点人员管控结合起来。对来自高危地区的人员及时发现;对上级交控和排查发现的重点人员逐人落实管控措施,物建治安耳目,落实动态报告制度,切实掌握现实动态,严防出现失控漏管,严防暴恐分子利用出租房屋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七要和缉枪治爆结合起来。对流动人员聚居、聚集的地区,城乡结合部治安形势复杂的地区,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全面清理排查其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八要和打击传销结合起来。对传销人员群租、群住现象比较集中的典雅居、和平家园、居安苑等小区,通过前期社区民警及网格员走访摸排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所查传销人员做到“逢嫌必检”,打掉一批传销违法骨干人员。九要和辖区内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落实信息报送机制结合起来。最大限度的扩大出租房屋信息来源,建立健全出租房屋动态管理机制,将基础工作做实、做活;对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法处理,县局将对各派出所战果作为加分项纳入绩效考核。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共分为排查登记阶段、深入整治阶段和综合考评阶段三个阶段。
(一)排查登记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各派出所民警按照"社区内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开展全面的排查登记工作,摸清底数并建立《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清单》,督促出租人主动开展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做好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排查登记期间,要同步开展隐患整治,做到边查边改,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深入整治阶段(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9月10日)。在排查登记的基础上,明确职能分工、落实整改责任,深入开展“群组群居”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出租屋用好用足法律手段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规范用火、用电、用气,整修电气线路,配备消防设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登记在册的火灾隐患基本消除。期间,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回头看”工作,防止隐患“回潮”。
(三)综合考评阶段(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30日)。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逐户开展检查验收,建立工作台账。县局治安大队将根据工作台账对各单位全面进行检查考核,考评结束后,县局将对考评结果行文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派出所把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群租房”的排查管控作为提升反恐防暴和治安管控能力,夯实公安基础工作的一项关键性工程来抓,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要主动向政法综治部门汇报,协调房管、工商等相关部门参与,治安、消防、纪委也要加强与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涉及本部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具体业务指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有方案、有班子、有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确保实效。集中排查、整治期间,各所要召开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排查管控动员会,明确派出所民警具体任务,每月进行考评验收纳入民警绩效排名。各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要在工作中留存会议安排记录、工作日志、走访照片和工作表格等工作痕迹,县局将适时到派出所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将予以全局通报,同时纳入单位绩效;确保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排查管控及“群租群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开展外宣。各派出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利用横幅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以及从业人员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清理整治工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开展内宣。各单位要发现涌现出的经验做法和民警先进事迹,以县局公安信息报形式上报县局,县局采纳后报市局进行刊发。每次开展集中排查管控行动,各派出所要至少上报1篇高质量的治安简报。
贺兰县公安局
2018年7月20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