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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天鹅湖小镇东区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0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了充分发挥市民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实施阳光规划,提高规划的透明度,维护市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水平,加强规划的批后管理,现将天鹅湖小镇东区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1.项目概况:天鹅湖小镇东区项目位于贺兰县虹桥路与大连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用地面积77562(116.34亩),原规划总建筑面积240137.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9419.1,地下建筑面积50718。容积率2.44,建筑密度16.2%,绿地率50%,住宅总户数1338户,停车位1409个。

2.拟调整规划内容:为优化规划设计方案结合项目实测建筑面积局部调整规划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原规划地下建筑面积50718,调整为地下建筑面积60411.5,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5351.75,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15059.9

17#楼原审批方案为会所,调整为综合楼;原建筑面积为860,根据实测面积调整为925.44;主要功能调整为物业及社区配套用房。

原方案自行车车库位于6#、11#楼,建筑面积5070,现自行车库建筑面积调整为1812.55

总规划建筑面积和各楼号建筑面积按照实测报告进行调整。

调整后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85074.6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4663,地下建筑面积60411.65。容积率2.896,建筑密度16.6%,绿地率47%,住宅总户数1338户,停车位1594个。

3.建设单位:宁夏派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天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地址:虹桥路大连路交叉口东南侧

6.公示单位: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7.联系电话:0951-8081335

8.公示日期:2019442019410

如对此规划方案有异议,请于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天鹅湖东区(B区)商住小区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方案公示图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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