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市民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实施阳光规划,提高规划的透明度,维护市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水平,加强规划的批后管理,现将贺兰农资城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1.项目概况:贺兰农资城项目位于贺兰县,北临宁夏标龙标致4S店,南靠宁夏吉顺恒通物流有限公司,西至唐徕渠,东至109国道。原规划总用地面积263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85.6平方米,其中地上12850.58平方米、地下135.02平方米,容积率0.49,建筑密度19.58%,绿地率36.16%,机动车停车位130个。
2.拟调整规划内容:为优化建设方案,建设单位申请调整以下内容
(1)规划总建筑面积现调整为13084.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779.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05.27平方米;建筑密度16.31%,绿地率35.02%,容积率、机动车停车位等指标均不变。
(2)1#商业综合楼:原规划地上4层,地下0层,现变更为地上4层,局部地下1层,建筑面积调整为2849.28平方米;2#商业综合楼:原规划地上4层,局部地下1层,现变更为地上4层,地下0层,建筑面积调整为2544.01平方米;基地内部商业楼:原规划商业楼均为地上2层,地下0层,建筑面积为7486.2平方米;现将原8#商业位置取消,商业布局从新调整为3#、5#、7#、9#商业楼,为地上2层局部3层,地下0层,4#、8#商业楼,为地上3层,地下0层,建筑面积为7250.19平方米;设备用房:原规划建筑面积为137.94平方米;现变更为135.71平方米。
(3)1#、2#商业综合楼入口处调整为齐平,玻璃幕墙局部升出屋面;基地内部商业楼由平屋顶调整为坡屋顶,主体均采用米黄色仿石涂料,局部采用深褐色仿石涂料。外立面颜色及造型调整具体详见效果图。
3.建设单位:宁夏车柴贸易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大有水木建筑设计(北京)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5.项目地址:贺兰县,北临宁夏标龙标致4S店,南靠宁夏吉顺恒通物流有限公司,西至唐徕渠,东至109国道
6.公示单位: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7.联系电话:0951-8081335
8.公示日期:2019年08月14日—2019年08月21日
如对此规划方案有异议,请于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贺兰农资城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方案公示图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