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市民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实施阳光规划,提高规划的透明度,维护市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水平,加强规划的批后管理,现将富龙·月湖名邸西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局部调整项目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1.项目概况:富龙月湖名邸西区住宅小区规划项目,位于贺兰县意湖路以南,桃园路以北。原规划方案总用地面积170109.83平米,总建筑面积298731.66平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62930.39平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5801.27平米,容积率1.55,建筑密度22.31%,绿地率35.20%,停车位2355辆(其中地上1228辆,地下1127辆)。
2.拟调整规划内容:为优化建筑方案,建设单位申请调整以下内容:
(1)在保证日照间距的前提下,对D-6#、D-7#、D-17#、D-21#、D-22#、D-23#、D-24#、D-25#、D-30#、D-31#住宅楼户型进行调整。
(2)住宅立面效果与原批准方案一致,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均未变更。
拟调整后规划总用地面积170109.83平米,总建筑面积299094.61平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63293.34平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5801.27平米,容积率1.55,建筑密度22.34%,绿地率35.20%,停车位2355辆(其中地上1228辆,地下1127辆)。
3.建设单位:宁夏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地址:贺兰县意湖路以南,桃源路以北
6.公示单位: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7.联系电话:0951-8081335
8.公示日期: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5日
如对此规划方案有异议,请于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富龙·月湖名邸西区住宅小区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方案公示图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