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贺兰县公园悦府小区6号楼1单元1-202室备案购房合同正本(合同编号:YS20210303205号)遗失。现已向我中心申请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作废,现该房屋备案购房合同正本(合同编号:YS20210303205号)从即日起声明作废。
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