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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贺兰县历史建筑认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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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要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局通过认真普查、充分调研,征求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的意见,确定我县金贵堡供销社、金贵堡农展馆2处历史建筑。

原公示的贺兰县历史建筑--暖泉农场大礼堂、暖泉农场机修厂因公示期间产权人来函不参与历史建筑的申报工作,暖泉农场大礼堂、暖泉农场机修厂不再参与贺兰县历史建筑申报。

现对2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0月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在本公示之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部门: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1-8081335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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