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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网民留言答复

文 号 信访复字21号 发布日期 2020-05-2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0年5月19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的贺兰县明珠花园小区多处违建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24号楼建筑位置是否将小区内部圆形广场占用一半所建,目前广场仅剩半圆形

经核实,明珠花园小区项目总规图中24号楼确实存在并进行规划审批,不属于违章建筑,其北侧规划布局为半圆形广场。

二、小区内除24栋居民楼以外西侧独栋二层楼是否在设计内

经核实,该独栋二层楼在该项目总规图中为25号楼确实存在并进行规划审批。

三、小区南侧临建彩板房数间,是否占用小区绿地

经核实,该项目总规图中网民所反映的区域规划为小区绿化用地,该区域内所建设的彩钢房未经我局批准擅自建设,我局已就该物业公司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定,下一步将发函至县综合执法局依法对其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对此回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站联系(联系电话:8081335)

特此回复。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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