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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7-0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深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1〕1号)以及《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贺政办发〔2021〕52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部署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公开内容和责任站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该保守的国家秘密坚决保守。所制作或保存的项目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要尽可能对外公开。

(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

1.批准服务信息。主要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责任站所:办公室

2.批准结果信息。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等。

责任站所:规划站

3.招标投标信息。主要包括:招标核准信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责任站所:项目办

4.征收土地信息。主要包括: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一书三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一书四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实施中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其中,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审批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应公开变化情况信息。

责任站所:土地储备中心、用途管制和开发利用中心

5.重大设计变更信息。主要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责任站所:项目办

6.施工有关信息。主要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农民工工资支付“8率”指标落实情况等。

责任站所:项目办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供应结构、供应布局、供应方式等)、交易信息〔包括出让公告(包含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竞买资格要求、交易时间及地点等)、成交公示(包含受让单位、地块信息、出让年限、成交价格等)、供应结果〕等信息。

责任站所:用途管制和开发利用中心

2.矿业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项目信息、审批结果信息(包含矿业权人、许可证号、有效期止、申请类型等)、交易信息〔包括出让公告(包含采矿权的出让:采矿权的项目名称、开采矿种、地理位置、范围坐标及面积、生产规模、出让方式等)、成交公示、成交结果(包含中标人或竞得人基本情况、中标或竞得的矿业权简要情况、成交时间、成交地点、成交价格、缴纳方式、办理登记时限、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等)〕、履约、变更及转让等信息。

责任站所: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3.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包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等)、采购文件(包含供应商须知、技术参数要求、合同内容、合同格式、评标办法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包含项目名称、中标或成交金额、中标或成交供应商、评审专家等)、采购合同(包含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供应商名称、订立日期)等采购项目信息。

责任站所:财务室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包括招标项目概括,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投标资格能力要求,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评标信息(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资格能力条件信息,开标记录,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分汇总表,采用编码标注的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

责任站所:项目办

6.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林权交易〔主要公开竞买通告(包含标的基本概况、报名条件、申报材料等)、竞买结果(包含交易企业、交易品种、成交金额等)信息〕、公共场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转让、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主要公开处置公告(包含罚没财物的数量、重量、规格、品名、规格型号、包装方式、货物、瑕疵情况等,按职责依法对罚没财物作出变卖和处置的决定、方案及依据,标的基本概况、竞买报名条件、申报材料、经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价格鉴证服务机构估价证明及有关材料等)、竞买结果(包含竞买人和处置拍卖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易罚没财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单价等标的基本概况,标的底价、成交金额、罚没物资移交凭证及有关情况等)信息〕等领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等。

责任站所:林业和草原建设管理中心、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1.脱贫攻坚领域。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及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其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切实加强产业扶贫、教育扶贫、驻村帮扶、贫困村提升工程等重点工作信息的公开。

责任站所:办公室

2.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及时准确发布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责任站所:专项办

三、公开渠道和时限要求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权威平台作用,通过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银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推进信息集中共享、统一开放。利用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各类信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要求,对各类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应当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合理答复申请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当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各站所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分析梳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

(二)加强公开审查。局办公室在公开发布前要进行信息的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坚决不上网。

(三)加强清单管理。要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发布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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