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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成果报告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8-2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成果

为确保贺兰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我局认真按照全区要求,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开展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一是健全管理机制。为规范我县农村村民住宅有序建设,引导农村住房建设合理、节约、集约用地,我局积极起草印发《贺兰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标准,有效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发生,推动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季度卫片执法工作,构建县、乡镇场、村三级网格化动态巡查体系,进一步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同时在各村设立土地信息员,开展精确发现、精准防范,确保违法占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发生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今年以来,全县实地巡查未发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三是扎实开展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摸排工作。我局共收到自然资源部下发需外业核查图斑1271个、自治区下发外业核查图班10736个,目前已全部核查完毕,核查率100%。针对市局审核未通过的图班,我局认真分析图斑存在的问题,认真调查、准确核实,目前已全部上报并已通过市级审核。

二、涉林重点资金项目分配使用问题整治成果

为进一步规范涉林重点资金使用,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我局严把审核监督关,依法依规分配使用资金,截至目前,未发生在涉林重点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监管不力、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受贿等现象。一是加强退耕还林面积核实。结合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对每年的退耕还林面积进行现地核实公示,待公示期后,严格按照核实面积及拨付程序为退耕还林户拨付退耕还林补助,防止出现虚报冒领现象。二是加强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贺兰县国家公益林全部为国家和集体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全部按照实际面积分配到各乡镇,由各乡镇用于聘请护林员和林地管护工作,我局严格对公益林面积进行实地核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林带管护到位。三是加强林木种苗、造林资金管理。在春秋两季造林前,对造林用苗进行公开招投标,确保苗木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工程资金支付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支付。每年上级部门下发的造林资金除用于支付春秋两季苗木款外,全部按照造林合格面积分配给各乡镇场用于苗木款和造林工程款支付,不存在截留资金现象。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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