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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6-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认真落实《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根据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聚焦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1.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加强涉及市场建设的信息公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按照《反垄断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和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对典型案例多方式、多渠道集中曝光,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责任站所:执法队、规划站、法规室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队)

(2)加强涉及财政领域的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严格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精度和格式要求,突出涉农补贴资金信息及时、全面、精准公开,做好目录清单常态公开。

责任站所:财务室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队)

2.以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1)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信息发布要与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持续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密切关注、扎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规范流调信息审核发布和归档移交管理工作,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影响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

责任站所:办公室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队)

(2)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 5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0]15号)要求,依法、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因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损害企业群众权益的要限期整改。

责任站所:办公室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队)

(3)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本行政机关起草、制发,现行仍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每年12月底前系统梳理,提出清理意见提交县司法局。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县司法局审签,政策图解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

责任站所:法规室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队)

(二)开展重要政策多元解读,提升服务效果。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抓好政策精准解读,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并在上网文件和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政策咨询电话和咨询时间。针对文件中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要多方收集、深入梳理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作为解读重点。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分段、多次、持续、跟踪解读,主动答疑解惑。

责任站所:办公室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队)

(三)稳妥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全面落实区、市、县关于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工作部署,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流程,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原则,结合职能特色、业务实际和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分门别类、定向推送企业群众进政府、进现场、进会议等,及时发放本部门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问卷并公示结果。通过政府开放活动,为群众走进机关提供便利,增强对机关工作的监督,推动阳光政府建设。要大胆探索,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完善,不断提升政府开放活动的质效,使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

责任站所:办公室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队)

(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框架,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1)规范执行公开制度。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严格执行《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宁政公开办发[2020]18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宁政公开办发[2020]23号)以及《关于印发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宁政办函[2022] 7号)等系列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好本部门在县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上发布政务信息的审查和审校工作。

责任站所:办公室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队)

(2)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界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从严审核、审慎发布。依法依规科学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责任站所:办公室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队)

(3)优化公开平台建设。要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地位,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权威信息,要确保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首发,不得以新闻报道、新闻播报等方式代替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政令发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抓好源头找错纠错,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保护好有关人员个人信息安全,对公民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银行账号或卡号、出生日期、财产状况、私家车牌号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理。

责任站所:办公室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队)

(五)加强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强化工作落实。

(1)压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各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惑释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重大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积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责任站所:办公室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队)

(2)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积极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认真总结、归纳、提炼本部门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如需向社会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要报送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责任站所:办公室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队)

(3)加强考核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政务公开纳入效能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的要求,梳理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台账式绩效考评机制。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因公开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追责。要加强管理,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的,要第一时间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保持换岗前后交接顺畅,工作顺利衔接开展。

责任站所:办公室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队)

三、公开原则

本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协同配合。各站所、中心(队)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办公室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各站所积极配合,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提高认识,把握工作重点。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根据实际,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三)探索创新,全面提质增效。结合“互联网+”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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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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