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相关站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化,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特制定《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回访制度》《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质检制度》,现予以印发。
附件:1.关于印发《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回访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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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回访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 文 号 | 贺自然资发〔2021〕241号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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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化,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特制定《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回访制度》《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质检制度》,现予以印发。
附件:1.关于印发《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回访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