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贺兰县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位于银川市西部,贺兰山东麓,南起西夏区镇北堡镇与贺兰交界处,北止贺兰县与平罗崇岗镇交界处,西临110国道以西2公里或1150等高线处,东到西干渠或包兰铁路交界处,南北长约21.5公里,东西宽约6公里,总面积17.5万亩。管理局为县林业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3名,一正2副;设办公室、生产股、综合股3个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5人,为县一级预算单位,账务由县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经费实行全额预算。
管理局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承担贺兰沿山地区各类土地及森林资源管理任务,确保国家重要生态建设基本用地保持长期稳定和各类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制定并实施贺兰沿山地区生态环境和保护规划;充分发挥国营林场的科技示范作用和生物多样性的优势,负责生态林业技术和林木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实验、示范、推广;抓好森林火灾及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和防治,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葬坟等活动,确保国有森林资源安全;承担保护区内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林产品投入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服务、林业公共信息和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贺兰县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及二级预算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