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贺兰县人民政府批准,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R)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绿地率%(L) | |||||||||||
贺地(G)〔2021〕-04号 | 贺兰县县城规划区 | 26267平方米(合39.40亩) | 商住,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 1<R≤1.5 | JM≤25% | L≥40% | 净地 |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 2246.41 | 2246.41 | 2021年02月25日 08时 | 2021年03月08日 16时30分 | 2021年03月10日 11时10分 | |
贺地(G)〔2021〕-05号 | 贺兰县县城规划区 | 54444平方米(合81.67亩) | 商住,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 1<R≤1.5 | JM≤25% | L≥40% | 净地 |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 4656.11 | 4656.11 | 2021年02月25日 08时 | 2021年03月08日 16时30分 | 2021年03月10日 11时40分 | |
贺地(G)〔2021〕-06号 | 贺兰县县城规划区 | 39334平方米(合59亩) | 商住,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 1<R≤1.5 | JM≤25% | L≥40% | 净地 |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 3363.88 | 3363.88 | 2021年02月25日 08时 | 2021年03月08日 16时30分 | 2021年03月10日 15时00分 | |
贺地(G)〔2021〕-07号 | 贺兰县县城规划区 | 42452平方米(合63.68亩) | 商住,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 1<R≤2 | JM≤25% | L≥40% | 净地 |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 5688.53 | 5688.53 | 2021年02月25日 08时 | 2021年03月08日 16时30分 | 2021年03月10日 15时30分 | |
贺地(G)〔2021〕-08号 | 贺兰县县城规划区 | 64667平方米(合97亩) | 商住,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 1<R≤2 | JM≤25% | L≥40% | 净地 |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 6194.78 | 6194.78 | 2021年02月25日 08时 | 2021年03月08日 16时30分 | 2021年03月10日 16时0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水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一)贺地(G)〔2021〕-04号、05号、06号、07号、08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一)贺地(G)〔2021〕-04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该宗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二)贺地(G)〔2021〕-05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该宗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三)贺地(G)〔2021〕-06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该宗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四)贺地(G)〔2021〕-07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该宗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五)贺地(G)〔2021〕-08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该宗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6891025、6891023。
2.出让人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中心A座;
联系人:常惠先、闫宇;联系电话:0951-8060563。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