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为全面总结我局202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并统筹安排2023年工作计划,现将我局《贺兰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呈报,请审阅。
附件:贺兰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贺兰县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年任务目标,认真贯彻上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和各项任务落实。现将贺兰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自然资源使命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一是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局党组主动强化担当意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共召开支委会7次,支部党员大会7次,党组会议7次,党组中心组学习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集中研讨3次,“改进作风提升质效”学习36次,学习各类文件100余份,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次,撰写心得体会30余篇。组织全局党员、非党员参加“学习强国”学习,让线上学习成为常态。二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制定《中共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于年初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16份,召开县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安排部署会1次、分析研判会2次;树立底线思维,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和舆情分析研判制度,积极整改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共性问题13个,个性问题6个,向县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1份。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有力。制定《贺兰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站所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16份;结合工作实际签署《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坚决阻断廉政风险,共计梳理问题8条;召开违规收送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安排部署会1次、推进会2次、专题会议10次、集中学习7次、签订承诺书116份。
(二)强化自然资源支撑作用,保障全县发展用地需求。
一是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加大土地供应力度,进一步盘活用好存量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保2022年开工项目以及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对建设占用耕地的,做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确保项目及时开工。2022年上报城镇批次1个,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5个,总面积377.89亩,其中:农用地314.26亩(耕地163.92亩),未利用地63.63亩;已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5个批次,共计364.6752万元;已缴纳耕地开垦费109万元;已缴纳耕地占用税103.2万元。二是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全面清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理,依法处置”的原则,对全县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制定《贺兰县2022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方案》,通过专项清理,全面掌握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的总体状况,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提高批后征地率和征后供地率,构建防治闲置用地的长效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2022年,共处置闲置土地25宗,处置面积581.25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宗,处置面积53.97亩。三是盘活用好存量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22年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2宗,面积443.73亩,其中出让国有建设用地11宗,面积234.91亩,收缴土地出让金3697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加去年成交土地分期至今年缴纳的30876万元,共计收入土地出让金34573万元,划拨国有建设用地11宗,面积208.82亩。四是实施贺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0年11月30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初经县委、县政府领导研究,由我局组织开展贺兰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编制《贺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方案》,经自然资源厅审查并通过。确定拆旧地块26个,拆旧面积64.1117公顷(962亩)。其中19个地块(667亩)前期已初步复垦为耕地或林地,剩余7个地块(295亩)需要通过重点施工对地面的渣土进行清理(土方清运量8.03万立方,客土回填量4.3万立方),按照《方案》确定的内容复垦为耕地或林地达到验收要求。五是做好土地征收储备工作。结合全县国有土地市场需求,为政府提供土地市场宏观调控平台已收储划拨土地5宗,共计3358.61亩,无收储成本;已完成包银高铁(银川至惠农段)项目建设1072.34亩土地收回工作,共申请补偿资金11588.8985万元;完成银川市重点建设项目土地征收面积486.91亩。六是开展贺兰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和贺兰县城镇标定地价更新工作。对城镇土地进行级别划分及测算基准地价,建立由标定区域、标准宗地的空间要素、属性要素及标定地价各相关成果表格等内容构成的标定地价成果数据库,三季度已完成成果初验,并已召开专家论证会,按照专家及各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11月4日计划召开听证会。听证会通过后提交土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研究通过后申请自然资源厅验收。七是开展贺兰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根据贺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决定,由我局负责贺兰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9月21日已经提请土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准备印发实施。
(三)强化自然资源发展动力,保障全县经济发展质量。
一是完善规划体系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与自治区、银川市两级政府对接,按照工作安排压茬推进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成果并多次提交政府专题会研究;《贺兰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35)》已编制完成,5月取得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复;按照自然资源厅村庄分类及村庄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督促各乡镇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科学论证,提高规划水平。为与自治区规委会规划、银川市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工作相衔接,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规划水平,在原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了规划委员会,构架上实行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任规委会主任的“双主任”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强化规划监督落实,具有更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年共初审项目75项,召开专委会8次,召开规委会9次,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25项,进行工程定位放线、验线24项,规划核实60项,配合县综合执法局认定违法建设行为15起。三是落实“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我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自2019年开始以来,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划定要求及时间节点要求,经过多轮修改、完善,于今年8月份按照自然资源部确定的时间节点,将最终成果提交自然资源部,待自然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批准执行。四是加速推进贺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自2020年开始以来,始终按照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银川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进行推进和编制,我县规划编制为自治区相关内容探索提供经验,2021年底贺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被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通报表扬。目前正按照最新规划编制要求优化编制内容,结合批准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后按照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规划内容。五是开展贺兰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工作。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为加强我县重点发展片区规划管控,提升城市整体风貌,根据《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详细规划管理相关工作的函》(银自然资函〔2021〕271号)及县委主要领导的指示,开展贺兰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初步规划成果,并进行了2轮局内审查,待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六是开展贺兰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自然资源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报审稿)》的公示等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要求,开展贺兰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现阶段已按照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编制初步成果。七是积极协调处理拆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成立“六包一”稳控化解工作小组,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形成化解方案,高度重视信访矛盾问题,尊重问题形成的历史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在保障信访人的合法利益同时,妥善推进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逐步化解针对李明的土地权属纠纷、109国道丰庆路北侧9户拆迁房屋安置问题,协调解决富龙地产、桃林村、银新苗木征地拆迁补偿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协调处理沙渠村拆迁安置、美洁纸业、宁夏公路管理建设局土地征收历史遗留问题等。
(四)强化自然资源保护责任,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系统建设。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贺兰山东麓生态屏障建设,对我县道路沟渠两侧、农村庭院等区域实施造林绿化,对近5年内新植林带进行未成林抚育,对缺株断带的老林带进行退化林改造等。目前共计完成新造林533亩、庭院经济林建设1500亩、未成林抚育及退化林改造6900亩、义务植树3100株。二是加强园林绿化,做好种植养护。完成贺兰县银新干沟及四一支沟生态修复项目、如意湖生态绿化改造提升项目、109国道贺兰段生态绿化提升项目、生态小微公园项目、生态植绿增景等建设项目。5大绿化项目已进入后期养护阶段。三是开展宰牛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对矿渣乱堆、采坑遍布、植被破坏、扬尘污染的现象进行根治,对沟道沟口冲积扇区域实施围栏封育,通过地形地貌整治、沟道治理等工程措施治理的土地约114.8021公顷,恢复为人工牧草地的面积为86.9625公顷,其他林地6.3827公顷,增强植被恢复能力,提升植被覆盖率,改善地质环境。四是发展特色经济林,打造富民产业。2022年,共发展经果林经营主体7家,总面积468.1亩,总产值约227万元。新增枸杞种植面积500亩,总面积2960亩,综合产值5.25亿元。有百瑞源、厚生记、冠名等主要枸杞经营主体12家。实施爱至礼花园观光式烘焙产业园项目、康泰隆中药饮片生产加工项目、麦尔乐烘焙食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百瑞源枸杞庄园项目、百瑞源枸杞博物馆4A景区改造项目等项目5个,储备中威(宁夏)农副产品经营有限公司枸杞精深加工项目1个,总投资约7.07亿元。五是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建设项目确需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我局严把湿地占补审批关,2022年共办理湿地占补审批2件。结合我县湿地分布情况,确定三丁湖、北大湖、如意湖等9处湿地为贺兰县重要湿地,总面积1905.45公顷(合28581.75亩)。六是实时监测林业有害生物,做好林木检疫。贺兰县林业有害生物寄主总面积15.8万亩,监测面积29.66万亩,上半年全县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4.777万亩。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47份,产地检疫面积1.23万亩(次),产地检疫率100%;签发《植物检疫合格证》1167份,其中省外327份、省内840份,检疫苗木758.46万株、花卉19.6万盆、木材5.12万根;复检苗木5.2万株。七是遏制耕地“非农化”。2021年国家自然资源督查西安局反馈我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图斑共计100个,2022年经我局不间断督促检查,指导、协助各乡镇场积极整改。截至10月17日,整改完成77个,整改完成率77%,有效保护耕地面积856余亩,保护基本农田130余亩。自然资源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下发图斑,经核实我县共有耕地流出总面积5065.09亩,经研判,全县需整改图斑986块,面积2865.18亩。截至目前,全县完成整改面积457.49亩,未完成整改面积2407.69亩。在编制的耕地“进出平衡”方案予以全面落实补划,坚决贯彻耕地不减少的规定。八是完善耕地地进出平衡制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的前提下,依据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充分对接农业农村、林草、生态环境、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需求,系统谋划我县区绿化造林、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生态绿地建设需求,编制了县级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现已将初步成果提交自然资源厅审核耕地进出平衡制度的落实,将严格管控耕地与其他农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调整的耕地“进出平衡”。切实防止随意调整耕地布局,规避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九是建立贺兰县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库。2022年我县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实施先补后占,实现耕地动态平衡,确保应划尽划,将耕地中的园地、沙地、坡地、草地、未利用地等不稳定耕地划入后备资源储备库,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库。现数据已提交自然资源厅审核。在建设占用耕地时全部实行先补后占,即在农转用报批时落实具体补充耕地项目,没有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的一律不予上报审批。统一建库管理,加大开发复垦力度。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开发、复垦新增耕地工作。
(五)强化自然资源服务意识,促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强化不动产登记。积极推动全县不动产登记“带图作业”,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提高不动产登记质效。截至目前,累计受理不动产登记证书19503件,其中转移登记17956件,其他登记1547件;不动产登记证明16485件,其中预告登记8245件,抵押登记14725件;抵押注销登记8465件,查封登记2794件。档案室上架各类档案23486件,接收各类档案32644件,其中接收预告档案5087件,接收抵押档案7111件,接收转本位档案6534件,接收转移档案13912件。二是积极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2022年,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及区自然资源厅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正式将审批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用地预审意见”两个证书,合并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一个证书,新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优化整合原来的申请材料精简了50%,压缩办事时限,方便了项目用地单位,提升审批效率,保障重点项目加速推进。2022年共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本,面积298.245亩。三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自然资源信息“五公开”。全年共计公开信息1000余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50余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84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9条。四是妥善处置信访和诉讼事宜。信访综合平台受理26件起,办理25件,责受率100%,按期答复率100%,评价满意率100%,参评率100%。自治区人民网受理2件,办理2件。完成县集中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交办件8件,办结3件。受理银川市政府热线“12345”咨询建议件463件,已办结460件。受理自然资源部转办信访问题4件,已全部办结;银川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立案7起,结案7起;县长信箱、书记信箱2件,均已办结。
(六)强化自然资源队伍建设,狠抓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平安贺兰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土地、规划、矿产、测绘和林草五个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和湿地保护巡查,加大违法建设行为认定力度。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执法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继续系统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落实“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巡排查工作90余次。三是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我县排查保留的8个隐患点开展巡查及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各隐患点周边情况变化,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巡查和监测,截至目前开展巡排查共计50余次。做好防汛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在贺兰山东麓防汛救援物资存放点存放灭火器、强光手电、警灯、医药箱等救援物资,并对过期及临期物品进行及时更新。四是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演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防范应急能力、加强动态巡查值班,对违法违规野外用火采取零容忍、强高压、严执法,确保林区无违规野外用火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强度,助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加快完善执法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贺兰县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县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及《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执法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能,压实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二是认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共计开展土地动态巡查近100次,发现违法占地行为4起,立案查处4宗,未结案。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为有效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私挖乱采等各类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辖区矿产资源展开全天候、不定期、不间断巡查,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巡查90余次,发现非法盗采行为2起,其中已结案1起,正在查处1起。四是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2021年自然资源部下发至我县卫片图斑共计1225个,其中2021年补充图斑1109个。现已完成外业核查内业研判,并填报系统,对2021年补充图斑已完成外业核查,内业研判。五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宁夏自然资源执法动态监测监管平台下发第一季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20个、第二季度51个、第三季度110个。目前第一、二季度图斑均已完成外业核查、内业研判、系统上报工作,第三季度剩余37个图斑已完成外业核查工作,现正在进行内业研判中。六是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处林业案件4宗,其中2宗破坏林木案件,现1宗已结案;1宗正在查处中,1宗盗伐林木案件,现已结案;1宗滥伐林木案件正在查处中。七是开展非煤矿山监管工作。对宁夏贺兰县洪广镇宰牛沟建筑用砂矿的扬尘污染治理、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等进行监管,并督促企业严格依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规范开采,边开采边治理,保障在服务年限内完成生产复垦工作。
二、亮点工作
(一)强化自然资源改革亮点,保障全县改革工作开展。
1.深化“三权分置”,探索“林权经济”新路径。
一是制定《贺兰县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鼓励无力经营或不愿经营的林地经营权进行流转,促进山林地资源向新型绿化经营主体集中。金贵镇关渠村引进宁夏九禾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流转678亩集体林地发展林下经济,村集体每年节省林地管护费用65万元并收入流转费2万元。二是拓展山林权融资功能与渠道,解决“林不值钱”的痛点。贺兰县成立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为林业融资企业提供担保。鼓励发展林下经济,鼓励社会资本“植绿创收”。目前我县共发展林下经济680.5亩,年产值达537万元;鼓励社会资本“植绿创收”吸引社会资本建设防护林和休闲绿地83亩,投资640余万元。三是健全林业服务管理体系,创新“资源管护”新举措。创新“林长+检察长”护绿管绿机制。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创新检察机关和林长制机构护绿管绿机制,推动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责任。全面推行“林长+森林警长制”,建立县、乡、村三级林(警)长组织体系,共设置县级林(警)长10人(含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乡级林(警)长60人,村级林(警)长202人,护林员89人,聘请社会监督员87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2.全面开展土地权改革工作。
一是深化总体布局,扎实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结合国家最新政策及自然资源部数据调整变化等情况,组织开展编制《贺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深化了全域村庄布局、产业发展专题及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布局等相关专题研究,形成了阶段性编制成果,为统筹布局城镇多元空间、优化提升城乡空间利用效率提供了有效帮助。二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在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开展村庄规划工作,通过全覆盖县域范围内58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面统筹用地布局,进一步优化用地供给。三是围绕改革重点,探索国土空间规划“留白”机制。在全区率先制定印发《贺兰县国土空间规划“留白”实施意见(试行)》,为重点产业发展发挥了“弹簧”作用。也创新了规划“留白”机制,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并为全区规划“留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贺兰经验。又以规划“留白”为基础,确保我县在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等方面能够预留出更好的弹性管控空间。四是扎实开展土地确权,释放资源活力。以规划为基础,按照行政层面强化组织领导、民生层面发动群众参与、技术层面提供确权登记支撑、惠民层面化解确权历史问题的“四个强化”途径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农垦国有农用地确权,分别完成30248宗农村宅基地颁证、437宗集体建设用地调查、14.68万亩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确权工作,用“实权铁证”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并为各类土地转让、交易、抵押贷款提供依据,激发土地市场交易潜力。五是开展耕地占补平衡新增耕地入库项目。2022年我县通过内业比对外业调查,可依托项目入库9个,核定可入库新增耕地指标为8569.92亩,已通过区厅内业验收。待2022年9个新增耕地项目入库后,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库中耕地指标可以到达11292.16亩(水田2018.04亩),全面保障2023年新上项目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六是组织开展《贺兰县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着重优化贺兰县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推进绘制“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一张蓝图,围绕“一山一河”治理目标提出具体可行的生态保护修复建议,合理安排部署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保护修复目标。
三、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盯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各项任务时间节点,统筹谋划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牢记初心使命,筑牢思想根基。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规范党组织生活,扎实开展好各项党建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领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为自然资源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牢思想根基、夯实理论功底。三是强化主体职责,开创意识形态新格局。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定期对党建重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四是严防“隐形变异”。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抓在日常。五是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做好“八五”普法各项工作计划并落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强化行政审批、闲置土地处置、违法用地查处、林业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治思维,规范执法程序。六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干部廉洁从政。领导干部及其他职工要管好身边人,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违规收送红包和不当受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整治工作。
(二)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一是继续围绕土地权、山林权改革重点任务,夯实基础,持续发力,促进改革落地见效。二是持续推动贺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力争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贺兰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三是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在业务工作中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规定执行。坚持供应宗地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稳妥有序推进土地储备工作。做好制药、化工及普通机械设备生产制造项目,用地面积84.77亩,自动化配料智能建设项目,用地面积52.44亩,人药制剂项目,用地面积65.11亩,银川市第八水厂一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4.9亩,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及贺兰县东南部安全人饮一期出入口大桥项目,面积1.57亩等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收回原划拨给银川融晟公司128.2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24.3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原承包给宁夏沃尔丰酒庄3亩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是加强项目谋划,吸引社会资金。结合“十四五”项目谋划指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发展意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等纲要,立足我县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特点,储备包装一批国土绿化、生态修复项目,编制好一批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上级部门有资金、争取下达批复就可以立即开展工作。六是加大力度吸纳社会资本固定资产投入。通过与社会企业沟通,积极推进项目入库工作。引入社会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依据上级部门政策,探索社会资本建设项目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国土绿化、生态修复的产权安排和运作模式,健全“谁修复,谁受益”的社会参与模式。
(三)全力推进县城绿化工作。谋划2023年县城规划区“口袋”公园项目,统筹利用城市中的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绿地等,见缝插针在城市中,建设小而精、小而美、小而丽的城市绿洲,解决高密度城区市民对公园的需求。扎实做好营造林工作,要求各乡镇场在造林中栽植本县乡土苗木,并及时对林带采取灌溉、修剪、除草、病虫害防治等养护措施,确保造林成活率。严格落实造林检查、验收、考核制度,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造林绿化成效。
(四)推进民生服务工作。一是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质量,加大金融联办力度,实现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加大与各大银行合作力度,开展全方位、多领域合作,加快数据共享,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便民利企。二是持续做好信访维稳及突出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保障贺兰经济平稳和谐发展。三是做好资源保障工作。继续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贺兰县国有农场宅基地确权登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入库项目工作。
(五)加大力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一是加大耕地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抓紧时间协调对接,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不销号不放过,严格对照整改标准整改落实到位,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侵占生态红线、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法占地行为要坚决拆除及复耕。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坚决、果断、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六)严格自然资源执法。一是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动态巡查工作,加强矿山治理巡查与土地巡查等。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避免违法行为死灰复燃。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严防森林火灾案件发生。三是紧紧围绕一年一度土地、矿产、农占耕问题下发的季度卫片图斑开展核查工作,采取自查与上级督查相结合、案件查处与整改规范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落实联动机制。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方向转变,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七)进一步细化“六权”改革目标。一是精选优质企业“入林”,为林地资源赋能驱动。颁布《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 探索山林权改革“以地换林”新路径的若干意见(试行)》,依托枸杞、经果林等特色林产业基地,引导各类优质经营主体积极投身林草产业发展,植绿增绿,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产品深加工,拉长加粗产业链,实现政府和经营主体共赢。二是丰富金融扶持政策,盘活林地资源价值。印发《山林资源政府回购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山林资源回购基金,建立政府回购兜底机制。创新设置特许经营权,鼓励金融机构研发林业金融产品,赋予“林票”质押、担保功能,为林地经营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有效解决山林资源融资难的问题。使育林者真正有长期打算并能放心放手积极经营,真正实现地定权、树定根、人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