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上半年亮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亮点工作情况
(一)创新探索国土空间规划“留白”机制
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不仅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刚性管控内容,还应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贺兰县作为自治区土地权改革的试点县,在已有规划留白理论探索的基础上,通过探索增加规划“留白”增加用地布局灵活性,起草研究《贺兰县国土空间规划留白实施意见》,确定将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0%用于规划留白,划分空间留白和指标留白两种类型留白方式,明确规划留白准入条件、使用流程等内容,从规划留白的类型、划定、使用、监督和管理等维度系统建立规划留白机制。贺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空间留白用地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指标留白10平方公里(其中保障乡村振兴产业预留7.5平方公里、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线性基础设施和自治区确定的重大产业预留2.5平方公里)。村庄规划编制中将总体规划预留的7.5平方公里留白指标进一步深化和落实,通过研究制定《贺兰县关于乡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村庄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的实施细则》,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庄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统筹使用权限,进一步活化建设留白指标的使用。
(二)深入推进土地权、山林权改革创新
一是加快土地权改革方面。持续开展各类土地确权,重点做好葡萄酒产业用地、未确权颁证的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三块地”的确权工作,做到应确尽确;在建设城乡统一用地市场、创新市场供地机制、提高用地效益、提升土地权交易监管水平等方面持续发力。目前,工业园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价初步成果已形成,全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正在制定,“田长制”相关工作和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加快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探索“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在常信乡新民村、立岗镇星光村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目前共完成农户有偿退出宅基地133户;探索“入股经营”模式,探索农村闲置低效宅基地、房屋盘活利用机制,在立岗镇星光村8社探索宅基地收益分配等机制,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鼓励农民以腾退的宅基地流转入股参与乡村旅游、产学研等经营活动,带动群众就业,实现稳定增收,目前已在立岗镇星光村8社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宅基地34宗;探索“资格权保障”机制,探索农民宅基地“三权分置”,在试点村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证并颁发《宅基地资格权证》,以确权发证的形式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目前已发放宅基地资格权证书640本;探索“抵押融资”机制,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制定《贺兰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抵押融资办法(试行)》,目前已在立岗镇星光8社完成5笔50万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三是加快山林权改革方面。加快推进山林地不动产登记,通过林草资源摸底调查,对已发证的73宗57480.74亩林地全面核查,分类建立问题台账,补充完善林地矢量数据,目前6宗无异议林地已将相关数据录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待发证;全面推行“林长+生态警长制”,完成“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林(警)长组织体系,共设置县级林(警)长10人(含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乡级林(警)长49人,村级林(警)长199人,护林员60人,聘请社会监督员84人,划分责任区,立牌立制,筹建乡级林长办公室,实行网格化管理;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制”制度,正在编制《贺兰县“林长+检察长制”实施方案》;开展国土“三调”和林地“一张图”数据融合调查,以2020年国土“三调”变更调查数据为基准,套合林地“一张图”更新数据,叠加自治区下发的林地融合数据,辅以现地调查,以“不占耕地、最优利用”为原则,初步确认林地地类面积69045.6亩;推动山林权“三权分置”改革,将国家林草局颁布的《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印发各乡镇推广使用,鼓励和支持农户规范开展山林地经营权流转。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探索规划“留白”,力争为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留白”提供贺兰经验;协助敦促各乡镇场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围绕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自治区土地权改革重点任务,推动改革向纵深推进。完善宅基地及农房线上线下同期审批管理,实现宅基地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和资源共享整合;科学遴选第二批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村;推动全县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引入多方投资主体,逐步探索形成“政府主导、村企合作、村民集资、公司运营”的多元保障机制。三是创新开展标准地、混合地、弹性供地方式,探索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土地增值;重点抓好用地规划管控、土地确权、有效盘活土地资源、建设城乡统一用地市场、创新市场供地机制、提高用地效益、提升土地权交易监管水平、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8项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四是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林(警)长责任体系;建设“智慧林业”大数据平台,对林草资源数据信息实行一体化集成管理、应用和共享,形成智慧化管理新模式。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引导社会资本进山入林,“以林养林”“以地换林”,植绿增绿,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产品深加工。加快推进林地确权颁证,积极稳妥分类处置解决涉及林权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年底前权属无争议山林地确权率达到80%,权属无争议山林地不动产证颁证率达到60%。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探索加快优化调整我县能源结构,将山林地资源转化为碳资源,加快推进市场化、规模化经营,重点针对我县工业园区21家重点企业推行“以林换能”模式,全面完成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