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贺兰办:
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平安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上半年平安贺兰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平安贺兰工作开展情况
(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
在行政应诉方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设立了法规和监察室,认真对待每一案件的举证工作,充分做好应诉各项准备工作。截至目前,信访综合平台受理26起,办结26件,责受率100%,按期答复率100%,责评价满意率100%,参评率100%。其中房屋产权交易11件、土地权属纠纷4件、房屋征收与补偿5件、耕地保护2件,城乡建设土地征收补偿6件;对历史遗留的信访问题以及长期上访的2件草拟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国家信访局交办件2件,已办理2件,县集中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交办件8件,办结4件。受理12345智慧平台571件,已办结562件,未办结9件,未受理1件。自然资源部5件,已全部办结;银川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立案14起,已全部结案;县长信箱、书记信箱3件,已全部办结。
(二)防范网络安全敏感风险
一是制定了《贺兰县自然资源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5月修订)》,并已通过党组会议审议,同时细化了网络安全管理要求,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敏感度和防范意识。二是严格“三审三校”程序,规范了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和依申请回复的程序,制作了《贺兰县互联网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一校”表》《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批表》并严格执行。截至11月底,共经拟稿人初审、办公室主任二审、分管局长三审公示发布政务信息公开1000余条,其中微信公众号100条、微博转发90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19条。三是对贺兰县人民政府官网、“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公众号、微博定期进行检查,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情况发生。
(三)防范化解土地矿产资源风险
1.全面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加快完善相关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县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和《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执法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能,压实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二是认真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土地动态巡查110余次,发现违法占地行为4起,立案查处4宗,未结案。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及宰牛沟展开全天候、不定期、不间断巡查,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巡查100余次,发现非法盗采行为2起,其中已结案1起,正在查处1起。
2.季度卫片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对卫片执法、动态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要求,本着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进行依法查处。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有效、程序合法、格式规范、内容明确、处罚得当。2022年至今自然资源部下发至我县卫片图斑共计1402个,其中2021年补充图斑1109个,2022年第一季度16个,第二季度101个,第三季度98个,第四季度78个。对2022年第一、二、三季度卫片图斑及2021年补充图斑均已完成外业核查,内业研判,并填报系统,对2022年第四季度图斑正在进行外业核查。
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宁夏自然资源执法动态监测监管平台下发第一季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20个、第二季度51个、第三季度110个。目前第一、二、三季度图斑均已完成外业核查、内业研判、系统上报工作,第四季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目前暂未下发。
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执法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继续系统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落实“三年行动”重点任务。二是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按期整改。根据每月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实际情况列出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清单、制度措施清单“两个清单”,对标对表督促企业按期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销号移出清单,截至目前共列入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清单1项,已整改完成并销号。三是巡查排查工作不松懈。除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外,节假日前和节日中都会安排专人开展安全生产巡排查工作,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巡排查工作90余次。
5.矿产资源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对宁夏贺兰县洪广镇宰牛沟建筑用砂矿的扬尘污染治理、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等进行监管,并督促企业严格依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规范开采,边开采边治理,保障在服务年限内完成生产复垦工作。二是依法依规做好采矿权延期事宜,为保证包银高铁项目顺利进行,7月份银川市融晟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对宁夏贺兰县洪广镇宰牛沟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进行延期,经贺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执法队依法依规对该矿进行延期并将矿区范围进行公示,延期后的有效期截至2023年7月30日。不存在无证开采和越界开采行为。
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对我县排查保留的8个隐患点开展巡查及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各隐患点周边情况变化,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巡查和监测,截至目前开展巡排查工作共计50余次。二是做好防汛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在贺兰山东麓防汛救援物资存放点存放灭火器、强光手电、警灯、医药箱等救援物资,并对过期及临期物品进行及时更新。
(四)防范自然资源领域风险
1.防范化解森林资源安全风险。对滥砍盗伐林木等违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进行摸排查处,共开展95次巡查。2022年共计发现林业行政案件3起,盗伐林木案件1起,赵学禄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盗伐贺兰县立岗镇通伏村1社新疆杨5株,涉嫌盗伐林木,处罚赵学禄补种15株树木,罚款9875元,现已结案;破坏林木案件2起,宁夏天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贺兰二分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修剪贺兰县育才家园小区内国槐31株,涉嫌破坏林木,处罚宁夏天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贺兰二分公司罚款8038元,现已结案;王军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修剪贺兰县立岗镇青松学校院内国槐23株,涉嫌破坏林木,现案件正在办理。
2.防范化解野生动物安全风险。为严打非法盗卖和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加大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力度,全面消除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隐患。对湿地和保护区进行巡查,共计巡查17次,全年未发现有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情况。
3.防范化解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安全风险。一是双线签订联防联治协议。制定《贺兰县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按照自治区森防总站下达的任务与参数指标,与相邻三区一县签订《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二是做好全县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布设14个春尺蠖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布设30株,绑扎粘虫胶带涂刷粘虫胶,进行春季春尺蠖羽化监测防治;制定《贺兰县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臭椿树干沟眶象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购买18000个捕虫网对全县18000臭椿树绑扎捕虫网,开展沟眶象防治工作;在全县布设鼠兔害、斑衣蜡蝉、臭椿沟眶象、春尺蠖、光肩星天牛、美国白蛾、苹果蠹蛾、松材线虫病监测点316个,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日常监测工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食叶类害虫人工防治,与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主要街道、主干道路进行人工喷施药剂13天进行防治。
4.防范化解湿地安全风险。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湿地鸟类迁徙监测,每日上报监测数据。聘请6名湿地巡护员,每周2-3次对全县四处重要湿地开展日常巡护,防止盗捕野生鸟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的发生。加强对野生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及时处理死亡鸟类,查找死亡原因,防止发生规模性疫病,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查49次,未发现鸟类非正常死亡现象;完成违法使用湿地图斑整改补划工作,对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下达2020年湿地面积和湿地保护率调查下发的19个违法图斑,制定补划方案,办理补划手续,完成湿地补划工作;严把湿地审批手续,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办理湿地占补方案四件;开展“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月”等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存在问题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多,涉及的部门多,形成遗留问题的原因繁杂,问题难度大需协调各部门统筹配合解决相关问题。如高凤山征地纠纷问题、包银高铁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沈阳东路两侧拆迁补偿费的问题(主要有瑞士花园居民、滕月玲等)。
二是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问题杂,大多为用地手续不齐全、住户手中办证资料不齐全、开发公司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等原因,目前我局仅能督促企业及群众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但配合难度大。
三是由于动态巡查覆盖面积广导致巡查周期长,对有些违法用地私搭乱建现象不能及时发现,以致难以掌握所有违法用地的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持续做好平安贺兰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一是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加大不动产登记、征地拆迁等矛盾突出点的政策宣传力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从严、从快调查处理,做到工作不拖延、不扯皮;二是进一步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加强源头管控,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无证盗采行为。采取日常动态巡查、夜间突击巡查、变换巡查相结合的巡查模式,加大对贺兰县金山宰牛沟建筑用砂矿巡查力度;四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严防森林火灾案件发生;五是继续做好我县湿地的巡护工作,杜绝盗捕行为发生,加强鸟类疫病防控,同时做好湿地生态修复工作。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