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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龙翔新材料孵化基地项目调整规划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了充分发挥市民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实施阳光规划,提高规划透明度,维护市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加强公众参与度,现将龙翔新材料孵化基地项目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1.项目概况:龙翔新材料孵化基地位于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地块一东至暖通街,南至宁夏兰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用地,西至宁夏全盛金属化工有限公司用地,北至洪运东路;地块二东至银汝公路,南至银湖酒业公司用地、洪胜东路,西至暖通街,北至洪运东路。原规划地块一总用地面积为370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12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32924平方米,容积率0.89,建筑密度37.39%,绿地率18.7%,机动车停车位73个。地块二总用地面积为183912.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743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26326平方米,容积率(不含沙枣林)0.81,建筑密度(不含沙枣林)36.98%,绿地率(不含沙枣林)14.8%,机动车停车位111个。

2.拟调整规划内容由于厂区内生产功能需求变化的原因,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将原批1#宿舍调整为1#厂房,层数由四层调整为一层(局部二层办公),高度由15.3米调整为10.5米,建筑轮廓微调;2#、3#厂房调整办公区域面积;7#研发中心调整为7#厂房,层数由三层调整为一层(局部二层办公),高度由12.6米调整为10.5米;8#、9#办公调整为8#、9#厂房,层数由五层调整为一层(局部二层办公),高度由19.9米调整为10.5米,建筑轮廓调整;新建13#厂房;15#办公调整为15#厂房,层数由二层调整为一层(局部三层办公),高度由9米m调整为12米,建筑轮廓调整;原17#、18#厂房调整为18#、19#厂房,并增加局部三层办公,建筑轮廓调整;原19#-21#厂房调整为20#-22#厂房,调整办公区域面积,建筑轮廓调整;原22#厂房调整为25#厂房,并增加局部三层办公,建筑轮廓调整;原23#、24#厂房调整办公区域面积,建筑轮廓调整;取消原25#、26#厂房。

调整后地块一总建筑面积1924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29208平方米,容积率0.79,建筑密度38.04%,绿地率19.11%,机动车停车位60个,其中小型停车位20个,大型停车位40个。地块二总建筑面积85823.45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56603.34平方米,容积率0.85,建筑密度41.41%,绿地率19.80%,机动车停车位270个,其中小型停车位120个,大型停车位150个。

3.建设单位:龙翔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中旭(宁夏)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地址: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6.公示单位: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7.联系电话:0951-8081335   

8.公示日期: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8日(公示7个工作日)

如对此规划方案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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