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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凤起和鸣轩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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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市民在城乡管理中的作用,实施阳光规划,提高规划透明度,维护市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公众参与程度,现将光耀凤起和鸣轩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凤起和鸣轩项目位于贺兰县城规划区、北至新胜新村、西至金盛明珠、南至农田、东至排水沟。原批规划总用地面积295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065.73平方米,其中地上70615.5平方米、地下6450.23平方米,容积率1.50,建筑密度26.57%,绿地率35%,总机动车停车位664个,其中地上486个、地下178个。

拟调整规划内容:

由于优化设计布局原因,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将原批S-1#楼由综合楼调整为商业楼;原批S-1#楼内的物业管理用房、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工作和居民活动用房调整到6#楼一、二层;原批S-1#楼内的卫生服务站调整到17#楼一层;原批人防工程取消;原批停车位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规划用地面积47077平方米(合70.62亩),总建筑面积74714.01平方米(减少2351.7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0615.5平方米,其中新建住宅建筑面积37393.03平方米(减少838.6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668.75平方米(增加952.8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减少6平方米),老年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300.1平方米(面积不变),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200.1平方米(不变),社区工作和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192平方米(减少8.1平方米),公厕取消;地下总建筑面积4098.51平方米(减少2351.72平方米,无人防)。容积率1.5(不变),建筑密度26.57%(不变),新建住宅户数325户(减少10户),绿地率35%(不变),机动车位配比1:0.8,机动车停车位443个(减少221个),地上停车位345个(减少141个),地下停车位98个(因不配建人防,减少80辆)。

如对此规划方案调整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单位:宁夏瑞超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贺兰县习岗镇,北至新胜新村、西至金盛明珠、南至农田、东至排水沟。

公示单位: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1-8081335

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7日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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