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金山自保局:
为切实做好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受害率,巩固好我县林业生态修复成果,现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高火险期防火工作的通知》(宁林发〔2018〕17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场)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高火险期防火工作的通知》
贺兰县林业局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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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40122-142/2018-94022 | 文 号 | 贺林发〔2018〕256号 | 发布日期 | 2018-12-20 |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林业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林政管理 |
| 所属"五公开" | 管理公开 | 关 键 词 | 高火险期 森林防火 通知 | ||
各乡镇(场)、金山自保局:
为切实做好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受害率,巩固好我县林业生态修复成果,现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高火险期防火工作的通知》(宁林发〔2018〕17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场)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高火险期防火工作的通知》
贺兰县林业局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