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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未”燃“ 自然资源局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工作

索引号 640122-126/2021-0001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3-21
发布机构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林政管理
关 键 词 森林防火,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文明祭扫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及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保护好宝贵的森林草原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自然资源局吸取固原市原州区火灾的深刻教训,在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及文明祭祀及安全游玩宣传劝导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能力,切实提高森林防灭火意识。入春以来,随着气温升高,正是森林草原火灾易发高发期。同时随着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来临,祭祀、上山春游人员激增,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日益严峻,为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防控和扑救能力,县自然资源局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并制定《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将人民生命安全放在心上,将保护国家森林草原资源落到实处。

二是宣传动员到位,文明祭祀安全游玩。提高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让群众积极参与到防灭火中来,是预防火情发生的重要方式,为此,县自然资源局把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作为清明节、”五一“劳动节防火工作的重头戏。全体干部职工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成立6个小组,制作横幅30余条到兰山陵园、金山陵园、滨河大道防火点等6个重要预防工作区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清明节文明祭祀宣传劝导工作,劝导群众文明祭祀,只有平安才能更幸福,同时劝导群众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悉心守护绿色家园,关心爱护绿色生命,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他人爱绿、护绿。

三是长期坚持,久久为功。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亦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县自然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始终牢记森林草原防灭火是一项事关国家资源保护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点时期重点防,一般时期常态防”的原则,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当前严峻的防火形势,保持高度戒备,抓实火灾源头管控,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值班值守等,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到位,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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